内蒙古专员办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情况检查

03.10.2015  07:43
   中国林业网9月30日讯     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安排,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专员办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县级人民政府2014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该办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按照《检查方案》,制定了《2015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操作细则》。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前,对全体参检人员进行了业务和廉洁自律等纪律培训,明确要求,检查工作一定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等各项纪律规定。这次检查自6月5日开始,历时近一个月的时间,先后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包头市昆都仑区四个旗县进行了全面现地核实。检查采取听汇报、收集资料、现地检查和社会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各旗县森林资源现状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阅并收集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有关资料。随机抽取4个旗县28个占用林地项目和森林案件进行现地检查核实,对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执行、林地保护、重点区域绿化、公益林管护、森林防火、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投入等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以召开座谈会和社会调查的方式走访了10个乡镇、苏木和18个行政村、嘎查及12个单位和部门,进一步核实了各个旗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均向被检旗县的所在盟市通报检查结果,并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盟市政府对目标责任制工作的重视和推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同时,对去年目标责任制检查后的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赤峰市宁城县、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兴安盟扎赉特旗四个旗县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办,有关盟市、旗县高度重视,认真整改,按时提交了整改报告。
  目前,检查内业整理分析工作已经结束,检查结果将如实上报国家林业局。(内蒙古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