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打防结合维护四川省生态安全
27.01.2015 02:52
本文来源: 林业网
一是以刑侦绩效考核为基础。为全面提高四川省森林公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省局建立了《森林公安刑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对全省21个市州森林公安局进行林业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刑侦基础工作、刑侦信息工作、专项行动等相关刑侦工作的量化考核,全面推动森林公安强化执法办案。通过刑侦绩效考核,四川省森林公安案件办理数量连年上升,2014年度,全省有13个市、州涉林刑事案件破案数实现较大增幅,有5个市、州侦破刑事案件上100件,有3个市、州人均破案数达到1件以上。全省刑事案件立案数更是同比上升了22.03%,其中重特大案件同比上升61.9%,珍贵植物案件同比上升53.03%,野生动物案件同比上升95.08%。
二是以专项行动为推力。近年来,受木材价格上涨、社会消费需求和天气等因素影响,四川省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珍贵植物、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和森林火灾案件高发,在一定时期和区域内形成了某一类犯罪的高发态势,严重危害了四川省林区生态安全。各地以常规执法与专项打击相结合,及时打、主动打,在全省相继部署开展“亮剑行动”、“利剑行动”、“森林火案查处专项行动”、“破坏红豆杉资源整治行动”、“天网行动”等一系列专项严打整治行动。通过集中优势力量,精确打击、全面压制,迅速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摧毁一批犯罪网络,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仅在为期8个月的“亮剑行动”中,就侦破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0743起(其中野生动物案件377起、森林火案704起、违法占用、毁坏林地案件1084起);移送审查起诉690件801人。通过打击充分履行了森林公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神圣职责。
三是以侦破大要案件为抓手。为加大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力度,加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的和谐稳定,为林业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省局建立了《重特大案件挂牌督办工作制度》,通过对重特大案件的限期办理、派员督办、协同破案来加强大要案件的侦破力度,以提高森林公安对涉林违法犯罪的震慑力度。全年共受理重特大刑事案件272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260起,野生动物案件12起),破案227起,同比上升94.02%。省局对其中的41起挂牌督办,侦破了35起,破案率高达85.36%。
四是以林区整治防控为屏障。各地以“三情”、“四网”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开展“缉枪治暴”、“禁种铲毒”、林区火源管控等系列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科技防控手段,在重要林区和路段,设立治安卡口,进行常规检查,部分区域实行24小时全天候视频监控,拓展线索来源,开展整体防控、实施整体打击,提高林区打、防、管、控效能。逐步实现森林公安警务模式由“以打为主”到“打防结合”、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在林区形成资源保护的屏障。2014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枪支236支,子弹4000多发,高压电网1副,缴获毒品5.2公斤。
五是以警务协作为合力。为加强林区防控,打好合成战、整体战,改变过去单打独斗的作战模式,全面压缩涉林违法犯罪空间,省局着力抓好省际、市州间、县区间三级森林公安跨区域警务协作,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刑侦、技侦、网监等警种之间的协作,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司法协作,加强与资源林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警务协作在案件协查中的作用,形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整体合力。2014年度,通过警务协作联合开展区域性专项行动216次,协同破获刑事案件176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29起,抓获作案成员71人、网上追逃24人,与云南、重庆、河南、福建等19个省(区)交换共享情报信息948条。在警务协作的推动下,四川省侦破查处涉林案件提高了33.22%,其中刑事案件提高了62.96%,实现了合作共赢的目标。(刘文)
本文来源: 林业网
27.01.2015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