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督导检查组到辽宁省检查指导执法权限落实推进工作

17.07.2017  10:53
   中国林业网7月17日讯     7月4日至7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柳学军带领督导检查组对辽宁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权限落实推进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在听取了省森林公安局专题汇报后,督导组深入朝阳市、葫芦岛市及相关县区进行了实地督查。
  截至当前,除已具备独立执法权限的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外,辽宁省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权限已全部收归市级森林公安机关统一行使。朝阳市森林公安机关在率先全面完成执法权限落实工作的基础上,拟将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执法权统一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的基础上,对其下辖五个县(市)级机构的局长、指导员实施垂直管理,将其人事干部管理权限收归朝阳市森林公安局管理。该方案已得到林业、编制、人事等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具体工作在进一步推动中。葫芦岛市森林公安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在将其下辖的县级机构执法权限收归市级统一行使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警力较多、正科级级格的绥中县森林公安局执法权限的落实工作,制定了完成时间表,计划年内完成。
  柳学军对辽宁省执法权限落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对朝阳市森林公安机关大胆改革创新举措给予高度赞扬。柳学军指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权限落实工作是今年国家林业局重点工作之一,且对森林公安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辽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执法权限落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先进省区好的经验做法,鼓足干劲,再接再厉,结合本省实际,开拓创新,分类实施。一是深入研究,积极探索,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创新执法模式,持续加强对朝阳等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创新执法改革的指导、支持,顺势而为,争取有所突破。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省内督导,重点推动具备条件的县级森林公安机关独立执法权限的落实。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尤其要加强对工作推进有突破、有创新、有思路、有成果的市、县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权限落实工作的宣传,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四是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强能力,严规范,重打击,有力遏制涉林违法犯罪势头,打出自身声威,再树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地位。(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