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查办贪腐大要案比例近年最高
原标题:市人民检察院 去年查办贪腐大要案比例近年最高
1月26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敬大力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市检察院工作。2015年,市人民检察院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368件402人。反贪部门立案侦查的大案占97.4%,要案占37.7%,大要案比例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为近年来的最高值。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连续两年保持在99%以上。
敬大力介绍,2016年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有两个“突出”,一是突出打击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科技创新、大众创业,服务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二是突出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破坏依法行政、危害公正司法、毁坏生态环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
11名外逃官员被追捕劝返
2015年,各级检察院共批准逮捕近1.3万人,提起公诉2.18余万人。检方共依法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55人,办理了“工体撞人案”、“大屯飙车案”、“国学教师虐童案”等一批社会关注案件。围绕加快经济转型、疏解非首都功能,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非法集资等危害经济秩序犯罪2413人,仅华融普银案涉案金额就达55亿元,涉及投资人3000多人。
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是市民关注的焦点。敬大力介绍,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368件40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28人,占32%,包括3名省部级干部。反贪部门立案侦查的大案占97.4%,要案占37.7%,大要案比例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为近年来的最高值。反渎职部门立案侦查的重特大案件占47.6%,重点查处了一批通过虚假审核破坏房屋限购政策、虚假收养骗取北京户籍的渎职犯罪。
在开展全国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市检察机关共追捕、劝返11名外逃人员归案,成功将“百名红色通缉令”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孙新、裴健强分别从柬埔寨、几内亚押解回国。
1173名轻微犯罪者免于起诉
敬大力说,市检察系统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检察机关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凡定案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15年,案件起诉后有罪判决率达到了99.97%。一年内,检方排除非法证据18份,坚持疑罪从无,落实宽严相济。据统计,一年内检察机关还对虽有犯罪行为但社会危险性不大的1654人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的1173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报告中,敬大力重点提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在侦办“特别重大贿赂案件”时,规定“在侦查终结前必须许可律师会见,律师会见时不得派员在场、不得监听”。依法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畅通维权“绿色通道”,起诉强奸、猥亵、拐卖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612件636人;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人、精神病人等犯罪嫌疑人,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590人次。此外,对初犯罪行为较轻、认罪悔罪的124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帮教,123人考察期满后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非法集资案侦办与追赃并重
2015年,检察机关受理非法集资犯罪公诉案件104件,其中起诉63件,涉案金额最高达103余亿元。由于此类案件投资人少则几十元,多则几万元,极易引发“集体访”,所以检察机关将非法集资犯罪作为金融犯罪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
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时,检察机关注重追赃挽损工作,在审查证据的同时,着重对赃款赃物进行专门审查,将每一笔可能直接与投资人经济利益相关的财产追缴作为办案重点,以尽最大可能减少投资人的损失。
2015年7月份,市检二分院在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中,考虑到申诉人家住房山区偏远山村,交通不便,二分院与房山院互相协作共同应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对申诉人进行答复、释法说理,得到了申诉人的好评。视频接访时申诉人表示:“检察院的视频接访不仅免去我长途奔波之苦,节约了大量时间,还省了驾车费用和因为不认识路而需要找人开车的麻烦,十分感谢检察院的便民举措。”
检察机关深化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在基层院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基层院办理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占同期受理案件的14%,有效缩短了审前羁押时间、提升了整体办案效率。作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首批试点院,市检察院率先出台实施方案,将监督范围扩大到不起诉、撤案等11种情形。有40件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评议,其中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38件,占95%。(孙宏阳 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