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检察院调研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

28.07.2015  11:31

      本报讯(记者赵丽 黄洁 见习记者钟馨 通讯员赵颍)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该院自2012年至今,办理的22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做了调研统计,结果显示,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有35人,儿童特别是幼女被侵害案件最为突出,利用“熟人”身份实施侵害行为占比较高。

 幼女被侵害案突出

    儿童特别是幼女被侵害案件最为突出。上述案件中14岁以下被害人共22人,其中15人为幼女,占这一阶段被害人人数的68.2%。侵害儿童案件中又以猥亵儿童案件最为常见,共计10件10人,涉及未成年被害人15人。

      2011年8月10日,犯罪嫌疑人赵某与第一天上班的同事李某(女,17岁)相识,后赵某经常对李某动手动脚让李某十分反感。2011年8月17日17时许,赵某在工作的饭店内,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李某发生性关系。

    此外,利用“熟人”身份实施侵害行为占比较高。上述案件中有14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具有老师、邻居、老板等“熟人”关系,占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3.7%。

    犯罪嫌疑人陈某2010年年初在被害人赵某所居住的小区当保安,其在被害人赵某(女,13岁)经常出入小区时与被害人打招呼、给家中帮忙并借钱给赵某慢慢“混熟”后,犯罪嫌疑人陈某于2013年8月和2013年11月间,在明知被害人赵某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在被害人赵某住所内,先后两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普遍缺乏心理疏导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未成年人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以及监护不到位,也给了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机。

    2011年至2012年10月间,犯罪嫌疑人梁某在西城区某地下室居住期间,多次在公用洗漱房及自己房间中对邻居之女被害人杜某(女,7岁)实施猥亵。被害人父母长期未察觉,还多次让被害人独自到犯罪嫌疑人梁某房内请教作业或寻求其他帮助,为其实施猥亵行为创造了便利条件。

    令人忧虑的是,被侵害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心理疏导,现状堪忧。

    绝大多数未成年被害人在身体上精神上均受到严重侵犯,但34名被害人中仅1人接受了专业的心理疏导。

    2014年8月11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许某窜至西城区一胡同内伺机作案,发现有一户人家未锁门后推门进入,并对身穿短裤在屋内睡觉的被害人马某(男,9岁)实施猥亵行为达数十分钟。

    案发后被害人马某几乎无法说话,只能用笔将被侵害过程写出。西城检察院未检处专门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咨询被其父母拒绝,后被害人马某长期精神紧张,不敢独自在家,经常出现梦中惊醒等情况。

 培训机构并不安全

    被家长们信赖的教育培训机构也成为实施性侵的场所。

    办案检察官介绍,教育培训机构内性侵害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多且持续时间较长。统计显示,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内性侵案件共3件3人,均多次长时间存在。涉及被害人7人(另有6人无法认定),且性侵行为持续时间长。

    犯罪嫌疑人荣某系某中学职工,其在2011年9月至2013年10月近两年时间里,在教师办公室内及校园厕所内,多次以抚摸未成年男性儿童生殖器的方式,猥亵被害人刘某某等5名未成年人。

    又如,2012年7月至12月间,被告人在某教育培训学校担任外语教师负责对被害人周某某(男,11岁)的一对一培训,其在上课期间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十余次。最后因被害人坚持拒绝上课被其父母再三询问得知真相后方才被查处。

 网聊性侵案较突出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聊天方式结识陌生人引发性侵害的案件较为突出。


    据统计,此类案件共计3件3人,涉及未成年被害人11人。如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陶某先后在网上虚构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将其骗出至旅馆或招待所内,然后以语言和暴力威胁的方式先后对4名未成年被害人(另有3人无法认定)进行强奸,并对其中几名被害人以拍摄裸照相威胁进行第二次强奸。

    2014年10月28日晚12时许,犯罪嫌疑人官某与3天前通过网络认识并确定男女朋友关系的被害人张某(女,17岁)一起就餐后返回途中因故发生争执。犯罪嫌疑人官某遂将被害人推倒在草坪中,意图实施强奸行为,后因被害人家人赶到未遂。

  (原标题:北京西城检察院调研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 未成年人被侵害后心理疏导缺乏)

      (原标题:北京西城检察院调研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