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检察院代表基层检察院向市人大代表通报行政检察工作获得肯定

14.10.2015  11:54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北京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专题通报会,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会上,石景山检察院以《着力强化行政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我区依法行政》为题向人大代表通报了工作情况。2015年,石景山检察院积极开展基层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及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通过三个“常态化”及一个“深入化”努力开创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实现工作汇报常态化,积极取得各级领导重视,为全面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奠定基础。上半年,石景山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区人大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并表示将给予大力支持。在市院布置各项行政检察工作后,及时向院党组汇报,争取党组的大力支持。为使石景山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进一步了解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民行处安排专人在检委会会议上对《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及其对石景山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影响进行详细解读。
      二是实现沟通交流常态化,协力共创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石景山检察院与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就行政诉讼从立案、审判到执行活动的变化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对如何促进法院审判规范化和检察院监督规范化交换了意见。加强与区律协的沟通,定期与从优秀律师中选聘的民行检察联络员联系,通过律师正确引导人民群众行使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权,并发现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线索。为保证石景山检察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全区范围内顺利开展,石景山检察院多次与区法制办开展座谈,共同促进全区各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突破领域,与区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城管局开展座谈,介绍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及提起公益诉讼职能,了解各部门行政执法现状,发现违法行为及公益诉讼线索。
      三是实现检察职能宣传常态化,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定期深入多个社区和石景山检察院驻河北迁安矿区检察联络室,开展民行检察职能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石景山检察院发放宣传册300余册,解答群众问题70人次,有效增强了石景山检察院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的影响力。不断创新宣传手段,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借助石景山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对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进行宣传。
      四是积极推动签订规范性文件,探索深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充分利用行刑衔接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与区法制办签订《石景山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办法》,将全区26家行政执法部门纳入监督范围,实现三个层次上的全方位监督:对不构成犯罪的各类行政违法行为,由民行部门进行监督;对行政机关以罚代刑行为,由侦监部门进行监督;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渎职行为的,由反渎部门进行监督。
      石景山检察院的上述工作做法,得到了市院及人大代表的肯定。同时人大代表在制度建设、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为石景山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提出了宝贵建议。

      作者:刘京蒙 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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