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检察院加强“五项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内涵式全面发展

24.12.2014  10:55
    2014年以来,昌平区检察院坚持内涵式发展理念,加强法治建设、公信建设、规范建设、专业建设、文化建设“五项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以法治领院,服务法治深入发展。一是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立案侦查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受贿、区城管大队沙河分队队长滥用职权放纵违章建设等案件,到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讲授法治课23次,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帮助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网络平台、实地走访等方式检查行政执法案件办理588件,监督区农业局等部门及时移送立案刑事案件,防止执法不严、以罚代刑。二是增强诉讼监督实效,保证公正司法。积极履行新增监督职能,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55件,探索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就保外就医人员续保鉴定监督与司法局建立绿色通道,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严格证据审查,制定《强制医疗案件移送及受理审查细则》、《审查逮捕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组织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记录类文书专项审查,开展侦查违法行为调查、排除非法证据4次,纠正漏捕、漏诉的40名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三是延伸工作触角,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针对昌平区人口比例倒挂的实际,制定《支持保障全区流动人口规模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跟进昌平区以“管人、管地、管出租房屋、管集体经济合同、管低端产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治理工作。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向镇街政府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3份,促进群租房、户籍管理等问题的源头治理。
      二、坚持以公信立院,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一是主动服务区域发展,赢得党委、人大认可。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依法妥善办理冒充中宣部合同诈骗、“盛世桃园”非法集资、“关键词”涉众型经济犯罪、非京籍学生家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社会敏感案件。围绕“三城一区一基地”重点功能区建设等全区工作重点,开展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活动,配合纪委查办案件6件7人,为全区中心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被区委、区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努力保障民生民利,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依法批捕、起诉制售“病死猪肉”、“假腐竹”、“毒豆芽”、假抗癌药等案件70件83人,对重点案件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肃查办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行业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2人,深入开展国企改革、涉农惠民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活动422次,增强群众反腐信心。三是主动公开执法办案信息,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检务公开的全院整体谋划和推进,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方案》,完善强化个案办理公开公正等五项长效机制,开展释法说理、刑事和解353次,努力实现制度公正与个案公正、实质公正与可感受公正相统一。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进行权利义务告知1847次,接待律师、被害人1530人次,依托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案件、案例、法律文书等849次,努力实现结果公正与过程公正相统一。
    三、坚持以规范建院,夯实依法履职基础。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明确检察权运行边界。完善制度保障,研究梳理部门执法手册和办案流程图,编制业务、队伍、保障规范性文件汇编,明确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从确权、立规、监督、问责四个层面入手,围绕核心和辅助业务指标,完善《执法办案责任体系》,研究制定办案绩效考评办法、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工作办法等规定,评查案件107件,对执法不规范行为通报175项,推动执法责任落实。二是以办案责任制改革为契机,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立足于检察权的合理配置和规范运行,将14个办案部门整合为5个,任命30名主任检察官,下放检察长、副检察长决定权45项,改革措施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检领导的充分肯定。下半年正式运行新办案模式以来,新立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负责审查逮捕、公诉的主任检察官决定案件比例分别占到71.4%和93.7%,核心业务指标呈现较大幅度增长,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未出现无罪或撤回起诉等低质量案件,办案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三是以严格规范执法为目标,健全对检察权的监督机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5次,向市人大代表全程展示检委会审议决策程序,与公安、法院等执法司法机关落实案件质量双向通报等机制。健全内部廉政监督长效机制,出台《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规定》、《纪检组长约谈主任检察官暂行办法》、《廉政谈话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办法》等制度,采取现场检查、调阅录像等方式开展检务督察110次,开辟作风情况通报网络专栏,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四、坚持以专业强院,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一是强化职能,提高检委会业务决策水平。严格执行检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充分讨论、审慎决策,对不符合定罪标准的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对依法应当起诉的案件引导承办人补充证据,已决案件法院全部作有罪判决。有力推进业务工作科学发展,引导业务部门开展类案研究,审议出台《严格审查轻伤害案件鉴定意见的工作办法》等13项工作机制,讨论法律适用问题、典型案例116次。二是完善机制,促进人才培养常态化。努力培养通理论、精实务、善研究的人才队伍,狠抓“每两周一学、每两月一讲、每季一坊、每年一赛和一评”的“五个一”全院培训制度,建设新苗工程、青年学堂等青年干警成长平台,研发的《公诉业务模拟演练》课程被最高检评为教育培训精品课程。通过派送民行业务骨干到法院交流学习等形式,提高干警整体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8名干警在全市业务技能竞赛中进入十佳,6人入选市院首批侦查人才库。三是创新载体,探索专业化办案模式。以改革契机促进专业化办案,在侦查监督、公诉和未检部门设立专门办理涉及知识产权、经济、职务犯罪等案件的专业化办案组,并实行人员交流、案件轮换等,妥善处理办案“专”与“全”的关系。构建涉罪未成年人专业化办案机制,邀请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开展社会调查、心理辅导等81次,采取制作动漫短片、暑期法律讲堂等形式开展帮教预防,编制的未成年人办案手册被市院认可推广。
      五、坚持以文化兴院,凝聚科学发展的“软实力”。一是传承培育协作进取的昌检精神。以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和昌平区召开向该院学习活动大会为动力,开展“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大讨论活动,提炼“尚法、笃行、合和、鼎新”昌检精神,增强干警对全院发展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延续良好发展态势、提高发展质量奠定积极向上的职业文化基础。今年以来,有10个集体、27名干警获得全国和市级荣誉称号。二是努力打造动静结合的昌检文化品牌。发掘居庸关、燕山地域文化特色和古“燕平书院”曾座落于该院现址的历史文化资源,依托动态的关山文化和静态的书院文化,建立“燕平书苑”、“燕平检苑”等读书学习和理论研究园地,开展“关山杯”系列社团活动,营造好学、争先、和谐、廉洁的昌检文化氛围。三是着力推进检察文化的思想引领力。通过列席四中全会的干警彭燕解读全会决定精神、向干警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组织青年干警拓展训练、在内网“光荣榜”栏目推树身边典型等,使检察文化内化为坚守法治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严格执法的自觉行动。加强对干警人文关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建立院领导定期听取干警意见建议制度,晋升32名干警的职级,协调单立集体户解决干警子女落户等问题,构建关心人、帮助人的良好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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