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05.06.2017  11:20

            日前,根据中央、市委、高检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相关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采取具体措施深入推进。

坚持首善标准和问题导向

            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主动把北京检察工作放到首都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更加自觉、更加有效地推进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把查找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对照中央巡视组对北京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高检院党组巡视组对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含四个分院党组)巡视反馈情况,重点聚焦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把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标准定位,努力开创首都检察事业新局面。

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和两次视察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引领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学习贯彻第十次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政策理论理解和学习,深入推进“六个体系”建设,落实《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加强北京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坚持党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至少要组织党员进行一至两次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专题研讨。进一步拓展学习平台,运用检察内网、微信公众号、党建园地、指尖课堂等多种渠道推送学习资料,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教育覆盖面和渗透力。

围绕“亮明身份、公开承诺、示范带头、接受监督”深入开展实践活动

            在“做”上深化拓展,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深入开展“党徽闪耀践忠诚,党旗飘扬保平安”主题活动。组织党员采取佩带党员徽章,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责任区等方式亮出党员身份;开展承诺践诺,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围绕“两学一做”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内容和具体方式。党支部每月至少固定一天,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开展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活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党员开展仪式教育,参加“共产党员献爱心”等活动。建立党支部主题党日等经常性活动制度,让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习惯。

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

            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发挥好支部在教育管理党员中的主体作用,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实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的要求,下大力气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特点特别是司法责任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强基层党组织设置、管理,通过在派驻检察室、办案组等设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无缝隙。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敢于担当的要求,选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定期组织支部书记培训,帮助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通过实践创星、评级定星、晋位升星等方式,加强示范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每年初要结合实际,围绕党章党规要求,组织党员完善“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大讨论成果,作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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