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机关探索“带课题研修”制度,强化检察人员理论和实务研究能力

22.08.2017  09:4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坚持“三位一体”的检察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能力,探索建立“带课题研修”制度。近期,五位首都检察人员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参加了2017年第一期带课题研修。

何为“带课题研修”?今天,京检君采访到了带课题研修工作的负责人,带您全面了解这项工作制度。

什么叫做“带课题研修”?

研修制度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创制的新制度,而“带课题研修”则是以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理论水平、服务司法办案为宗旨,通过检察人员在职离岗的方式带课题参加集中研修的人才培养模式。这种“量身定做”的研修方式,可以有效结合研修人员的能力和特长,将单向知识输出模式转变为多向道的素能养成模式,满足检察人员提升综合素质的个性化需求。

怎样参加“带课题研修”?

市院发布检察理论课题方案后,检察人员可以在申报课题时根据自身岗位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出研修申请。各分院、各区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申报研修课题,指派检察人员参加研修。市检察院根据申请情况确定研修人员名单、研修时间以及研修内容,形成年度检察人员带课题研修方案,经市院党组会讨论通过后组织研修。

为什么要采取在职离岗的方式?

“带课题研修”通过在职离岗的方式进行,研修人员可以在安静的空间集中时间、精力开展课题研究,完成研修科目。这种方式有助于检察人员走出学习、办案有余而思考不足的困境,充分实现对所办案件的系统梳理和总结。

“带课题研修”是否仅需要完成自己的课题?

研修人员在研修期间除完成自身申报的课题研究任务外,可以参与市院重要课题的研究,参与立法和司法解释实施情况调研,参加专业研讨会、疑难案件论证会、高层级学术会议等专题定向培训,参与类案分析、疑难案件分析、业务指导性案例编撰以及专项业务工作分析,参与规范性文件调研和起草,参与改革文件的调研和起草,旁听市院检察委员会会议等。

如何实现对研修人员的组织和管理?

“带课题研修”制度充分利用市院“一中心、两专委”平台,打造创新孵化的“研修所”,将集中研修地点设立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研修人员按照“周计划月目标”开展自主研修。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处)负责研修人员的日常管理,为研修人员提供指导与支持。

听听五位参与者的声音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王珏

在我看来,“研修”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课题写作,它的重点在“研”,关键在“修”。离岗研修的意义,不仅仅是专注于自身所承担的课题研究,更重要的是以此为桥梁提升自身的专业修为。很喜欢印度的一句古谚:“请慢些走,等等你的灵魂”。让我们通过研修,沉淀思考,努力成为更加专业的检察人!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侯文婷

很荣幸能参加第一期“带课题研修”,结识来自各院不同部门的同事们,在这里,我们一起读书、研讨、写作、交流,互助提升,协作前行。短短几周,大家都已经对课题研究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对论文写作有了更专业的认识。相信此次研修一定会成为我人生中的一抹亮色,在提升理论研究能力的同时,更好地指导检察实务工作。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李德胜

“带课题研修”这个实践平台,让我们能够在改革的变迁中,以实践为起点,以问题为导向,带着理论与实践完美联姻的初心,在导师与研修同仁们的引领与启迪下,全身心地寻找着化解实践症结的药方,追寻着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意的检察理论调研初衷。希冀自己能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般的执念与付出,迎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豁然开朗。

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马韶

研修生活恬淡质朴,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小伙伴,每天朝夕相处,收获知识的同时也收获了友谊,共同进步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对法律真谛的认知。在市检察院检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虽然只有短短几个月,但它教会我职业思考与职业之路永无止境,未来的检察之路,我将继续阔步前行。

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王群

研修这个平台给我们提供了一场法学理论的旅行,与前辈同仁结伴畅游,开阔了眼界,明晰了思路。这场旅行仿佛让我回到了学生时代,充满孜孜以求的激情,仿佛打了一剂强心剂,开启了自身不断向上的动力。这个平台让我明白,个体就像法律一样,本身就是一场旅行,武装好今天的自己为明天做好准备才能遇到更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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