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最高检第十五次“检察开放日”开门通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最高检第十五次“检察开放日”开门通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曹建明表示
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
胡泽君主持 邱学强参加 古小玉讲话 陈连福通报情况
王治国 戴佳
1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第十五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向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北京12月4日电(记者王治国 戴佳) 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第十五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向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表示,人民性是检察机关根本属性,也是“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着力解决检察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司法为民,规范司法行为,在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下提升司法公信、增进人民福祉。
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的主题是“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2014年底,最高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动员部署,周密组织推进,突出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方法和有效措施,深入排查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在今天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来自全国各地基层一线的26名全国人大代表(其中5位是人民监督员)、5名全国政协委员参观了最高检举报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大要案指挥中心等场所,零距离感受最高检规范司法的务实举措;观看了规范司法专题片,听取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全方位了解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部署。大家认为最高检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问题、态度坚决、措施扎实、成效明显,希望最高检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下去,建立健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常态化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大家还围绕检察机关如何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曹建明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刻揭示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使命和价值。我国检察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如何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原则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是一个事关检察工作根本属性和检察事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依法服务和保障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检察工作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倾听人民呼声,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找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群众期待,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是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问题,以开展专项整治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开门听意见、开门搞整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深化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统筹推进公开的进度、把握好公开的合理限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要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更加注重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攻坚克难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创新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方式、完善联络机制,依靠人民群众推动人民检察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主持座谈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参加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古小玉在座谈会上讲话。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连福在座谈会上通报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张淑芬、袁红梅、董林、石文斌、孙斌、张亚英、朱张金、谢智波、黄志峰、宋文新、宗成乐、王刚、李海燕、郅慧、王光国、欧阳赏莲、屈胜、潘润兰、徐建贤、何桂芳、张育彪、黄超、李嘉、樊萍、陈爱林、赵云柱,全国政协委员樊菁、邓金根、冯平、贾楠、龙倩应邀参加最高检“检察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