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检察信息化的全面总结
检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号角已响起
——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综述
“检察信息化是一场全面而深刻的革命,事关检察工作全局,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11月19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掷地有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网络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总结经验,分析形势,全面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进行了一场以检察信息化为主导的全面而深刻的变革。
紧紧抓住“牛鼻子”取得突破性进展
当今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已成为时代潮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面临新的挑战。
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能否顺势而为,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实现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考验着我们的工作成效和能力。
近几年来,为深入贯彻中央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最高检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一项重大战略——电子检务工程。
电子检务,是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大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的大趋势,更加重视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全面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重大举措。
在最高检的精心组织和统筹布局下,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紧紧抓住了电子检务工程这一“牛鼻子”,近年来取得历史性突破,信息技术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
电子检务工程的实施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和核心,涵盖全部检察工作内容。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上线运行,该系统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实现了“全员、全面、全程”使用,对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所有司法办案活动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大大提升了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了案件管理科学化水平,推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了检察事业持续发展。
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对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已经走在了中央国家机关的前列。
发挥“领头羊”示范效应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检察信息化建设同样如此。
2011年9月,最高检印发《“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进一步建立科技强检激励机制,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
2015年4月,最高检正式启动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评审。经过各级检察机关科学公正地把关,144个检察院脱颖而出,在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上获得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有5个检察院因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
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通过评比,可以更好地发挥科技强检示范院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科技强检战略向纵深发展。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蔡世葵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获奖是对我们的肯定,也必将激励我院继续深化信息化建设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探索新的历史时期科技强检之路。科技强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升级信息化基础设施,继续深化信息化应用,力争不断以新成果、新应用,为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增光添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韩国锋告诉记者,获奖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是当务之急,我们会以此次获奖为契机,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坚持“四统一”原则,回去后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努力把检察信息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科技强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