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上海:“金融检察”在探索中创新前行

25.11.2015  12:36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右三)为自贸区检察室揭牌。

  “金融检察”几年前知道的人还不多。就在前不久,最高检为此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金融检察工作在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我国的“金融检察”正是伴随着金融业的蓬勃发展和金融法治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创新前行的。日前,记者走进探索专门金融检察工作的上海市检察机关,近距离观察“金融检察”在上海的探索之路。

  诞生在改革最前沿

  催生“金融检察”诞生的是2009年国务院出台的“19号文”,在关于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要求中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在接受采访时说,但凡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检察机关在金融犯罪查处和追诉标准确立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检察官通过行使金融案件的起诉裁量权,有力地维护了金融秩序和金融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被称为“金融安全的保护神”。

  陈旭告诉记者,“19号文”发布后,上海市检察院即制定《上海检察机关为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服务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金融检察”这一创新性理念,并积极开展实践探索。

  探索首先在处于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展开。该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思群介绍说,在浦东新区首个国家级金融贸易开发区陆家嘴,在不到7平方公里的范围里,就设有超过1万家境内外金融机构的主要部门,涵盖了国际金融中心80%的金融行业要素。2008年,该区检察院在此设立“金融检察室”,“19号文”发布后,又出台了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办法,并成立了金融、知识产权公诉处,专业化办理金融涉众类、金融诈骗类、金融从业人员类犯罪公诉案件。

  所办案件不乏“首例”“范例”

  上海在探索专业化金融检察工作中立足于执法办案,依法惩治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金融犯罪。2012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审查批捕金融案件4096件5083人,审查起诉金融案件8055件9644人,涉及危害货币、贷款、票据、证券、外汇、保险等管理制度,危害金融业务准入管理制度,以及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务犯罪等八大类犯罪行为,涵盖了所有的金融领域。

  2011年,曾在国内“名噪一时”的“保荐人内幕交易第一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社会影响极大,经浦东新区检察院起诉,知名保荐人谢风华、安雪梅均被判处有罪并处巨额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此案的成功办理为今后办理内幕交易案件提供了范例。

  专业化“金融检察”所办案件中不乏上海市“首例”,如跨行业的金融从业人员非法集资,利用虚假贸易套利的逃汇案,交易所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案等。尤其是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的办理,保护了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金融检察”惩处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市场安全的重要作用。

  为加强对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管控,浦东新区检察院还制定了《金融检察犯罪案件办案风险预警评估办法》等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该院金融检察处检察官周少怡回忆说:“当时办案条件很艰苦,我们6名检察官承担着整个公诉二处(金融、知识产权检察处)案件的办理工作,许多新类型的金融案件都是全国首例。”

  在注重打击的同时,上海市金融检察部门邀请公安、法院、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学者等进行深入研讨,对司法实践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处置流程等共性、疑难问题,统一司法思想和司法标准,为打击处理一类案件提供指导意见,对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共同研判,合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确保金融业创新发展。

  搭建四大平台共防金融风险

  今年4月,上海市检察院发布了《2014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下称《白皮书》),3万余字的《白皮书》包含总报告和银行、证券、保险领域三项分报告,详尽分析、通报当前上海市金融犯罪情况,对预防金融犯罪、健全内控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提出对策建议,受到社会关注。

  记者了解到,2012年以来,该市检察院连续三年发布《白皮书》。同样,在金融行业集聚的浦东新区,从2011年开始,该区检察院每年结合办案和金融环境的变化,发布区域性《金融检察白皮书》。

  在“金融检察”的探索中,上海市检察机关和金融主管、金融监管部门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工作联系,不断丰富、完善合作的领域和方式,共同防范金融风险。据上海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介绍,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已建立了4个平台,即在最高检协调下的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与上海市金融办、“一行三局”共同成立的上海市金融检察联席会议平台;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的“金融检察法治创新研究基地”以及和上海市金融纪工委共同创设的“金融从业人员廉洁风险和案件防控教育示范基地”。

  四大平台有力提升了“金融检察”的工作效果。几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对金融诈骗犯罪、ATM机盗码、信用卡发放审核、大户室管理、互联网金融等问题进行汇集、分类、梳理,向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发检察建议50余份,帮助金融行业堵漏建制。同时,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金融行业的监管漏洞,面向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风险部门和工作环节,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对从业人员犯罪情况通报等警示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2011年,在上海诞生的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5年以来致力于推进金融法治理论研究和金融检察实践,培养金融检察专门人才,服务“金融检察”创新发展,已经成为各地检察同行真诚探讨问题、共谋发展的平台,成为检察机关与金融学界增进互信、促进合作的桥梁纽带。

  链接

  2009年,上海市检察机关改革以诉讼阶段为划分标准的检察权配置模式,探索构建金融检察专业办案机构和“捕、诉、研、防一体化”工作模式。2011年底,该市检察院成立金融检察处,目前市、分、区(县)三级检察院金融检察工作专业机构体系已初步建成,浦东等7个基层检察院已设立了专门金融检察部门,其余的均设立专业办案组,采用“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制定下发金融检察工作规定,建立起三级检察院的金融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通过与知名院校开展业务培训,选派多名干部到金融机构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快了金融检察队伍的培养。

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张兆安

 

  上海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提出了“金融检察”的理念,创新了“金融检察”的工作架构,立足检察职能对金融的治理之道作出了一些有益探索,体现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保障金融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值得点赞。当前,随着金融创新改革、股指期货、众筹、互联网金融等金融衍生工具、金融手段的不断推出,犯罪与刑罚的边界也在不断变化,希望金融检察工作与时俱进,更多地研究解决新问题,更好地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原标题:上海:“金融检察”在探索中创新前行 近四年来共审查起诉金融案件8055件9644人,涉及八类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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