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检察改革成果巡礼之二——检察管理监督由微观向宏观转变,全面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同时,特别注重建立健全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方式相适应的检察管理监督模式,在全市检察机关设立检察管理监督部,构建了“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的检察管理监督格局,通过建立信息化平台、优化现代管理方式,健全案件质量评估、办案流程监控等制度机制,有效促进了检察管理监督的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推动检察管理监督由微观向宏观转变,实现了案件质量效率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监管和把握,全面提升了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
构建全过程管理监督新模式全面提高司法办案质量
着力推动检察管理监督由微观的个案审批审核向宏观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和把握转变,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形成案前防范、案中监控、案后评查的“闭环”管理监督新模式。强化案件受理审查、法律文书审查,把好案件出入关口。在今年1-3月全市受理的9000余件案件中,经审查发现问题需要送案单位补充的案件近百件,不符合规定不予接受的40余件,防止“安全隐患”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同时,在结案审查中发现案件存在瑕疵并监督业务部门改正了40余件,发挥好“闸门”作用。加强案件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确保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安全。出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工作规范》,将统计工作与流程监控深度融合,通过异常数据对前端流程进行有针对性监控,将事后纠错转变为事前预防。今年以来,针对执法办案轻微不规范向业务部门发出的提示全部得到反馈、改正。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倒逼”检察机关提升执法办案质量。通过日常案件质量评查实现个案质量评查全覆盖,今年以来,已开展日常评查8千余件。全市各级院还扎实开展专项评查、重点评查,针对查出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承办人纠正,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官业绩评价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研发检察管理监督平台提升管理监督信息化水平
市检察院将“检立方”大数据平台升级为检察管理监督平台,进一步推进了检察管理监督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和公开化,服务支撑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更好地运用大数据信息服务检察业务工作。检察管理监督平台通过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运用数据挖掘、搜索引擎等组件,建设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监督管理三大功能模块,支撑服务“两中心、一平台、三条线”改革发展理念和机制,使之成为检察管理监督体系的“主阵地”和“中枢”。正式启动运行的检察管理监督平台集合了统筹、管理、监督、服务职能,将统筹实现对外服务、对内管理监督,对检察机关人、财、物、案等要素进行科学组合;“两中心”受理的案、事件进入平台后,由“中枢”各岗位检察官分派流转,动态管控,全程网上留痕,实现了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
建设检察服务中心满足群众诉求表达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规划、统一职能、统一标准”的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设立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已经形成一个“窗口”对外的服务模式。依托检察服务中心向社会群众统一提供集控告、申诉、投诉、咨询于一体的检察服务,依托案件管理中心向公安、法院等单位统一提供案件移交等对公服务。设立12309检察服务热线,将原来三级院接听模式变为由市院统一接听,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人工值守,每天由1名检察官为群众提供检察服务,自设立以来人工接听群众来电9000余件,满足了群众不断提升的诉求表达需求。
一起来听听检察人员的感言吧!
市检察院检察管理监督部检察官张红
我是从检27年的“老”检察官,又是计入员额的“新”检察官,由“老”到“新”的角色转换,带给我更多的是肩膀上沉甸甸的责任。从一个“细”字入手,努力成为具有“工匠”精神的检察官。对54类案件的受理标准进行统一,使案件受理工作规范运行。从一个“严”字入手,努力成为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检察官。把好案件入口关是案件受理岗检察官的职责。从一个“实”字入手,努力成为业务部门和基层检管人员的好助手。为大家讲解案件管理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知识。
通州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刘军
按照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的适当分离,成立了检察管理监督部,全面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工作,实现了办案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突出了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他们严把案件、材料入口关,认真核查案件信息,防止案件“带病入院”,减轻了公诉部门的事务性工作负担,提高了我们的办案效率;他们严格为案件出口把关,确保案件信息的准确性,为我们站好了最后一班岗,优化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模式。
朝阳区检察院检察管理监督部检察官于萌
司法改革半年来,主要感受到三个明显增强: 一是业务部门检察官主体意识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司法改革后,业务部门的检察官责任感增强,出错率显著下降。二是检察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明显增强。各个检察官按照各自的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开展工作,不必将工作都汇总到部门负责人进行部署和落实,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突出。三是检察管理监督工作的全面性明显增强。改革前,业务管理职能较为分散,多就个案进行监督,改革后,在监督的力度上、角度上都有所拓展,管理监督的作用更加充分。
门头沟区检察院审查逮捕部检察官谢军
通过检察管理监督部维护的业务管理平台,让我及时了解各类办案数据,使我“站位准,方向清”,除了掌握本人的办案情况,也可以与本部门其他办案组、其他部门的办案组之间进行横向对比,通过了解全市的情况,更加清楚地认识自身工作的优势与不足,便于更有针对性的提升。而检察官业绩考评成为了“工作指引”,通过检察管理监督部制定的业务考核数据,让我能够全方位思考和谋划本职工作。
市检察院检察管理监督部检察官孔亮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下,“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官没有了领导的“遮风挡雨”,要独立承担做决定带来的压力。身为检察官,要有化压力为动力的担当,工作中也要有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勇气和能力,作为检察管理监督部的检察官,更要坚持“三首”标准定位,从推进首都检察工作整体发展的角度,履行好“统筹、管理、监督、服务”的岗位职责,胸怀大局,扎实推进“六个体系”,尤其是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为建设全国一流的具有首都特色的检察事业而努力。
市检察院检察管理监督部检察官助理游洁
一是不忘责任。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把服务决策和监督管理有机结合,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和监督意识,全面客观地反映和评价工作情况的同时,也要找问题、析原因、提对策。二是不忘担当。当好检察工作的晴雨表,为领导决策和业务管理提供参考;当好执法办案的监测仪,依托业务信息监管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当好业务部门的润滑剂,加强业务统筹和业务部门间的纵横协作。三是不忘超越。要用更高、更严的标准来约束自己、要求自己。坚持不断学习和自我完善,依法、规范、理性、平和地处理每一项数据和每一个案件。
房山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李莉
检察管理监督部自成立以来,可以说成为了我们业务部门的“大总管”。从收案分案到结案送案,从质量评查到流程监控,从案件风险评估到案件信息公开,在我们办案过程中始终感觉到有监督力量的存在,比如,每周的“案件预警提示”会提醒快到期案件;“案件管理数据通报”使我们及时了解每名检察官办案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督促我们时刻绷紧严格依法规范办案的这根弦。
朝阳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彤
检察管理监督部对我们民事检察部门的日常工作起到了非常必要的促进作用。在案件受理方面,检察管理监督部畅通了当事人直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民事案件的渠道,协助我部门扩大了案件来源,打开了同级监督局面;在案件管理上,能够第一时间为我们提供一手的案件数据查询以及案件信息变更等服务。
市检三分院行政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高鹏志
检察管理监督部对检察业务服务实现“无缝”连接,机制更加畅通,对于我们办理的行政监督申请案件实现了统一录入、集中监督,环节上更加便捷有效。而“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使诉讼更加便利,既使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律师和申请人感受到便利,也便于办案部门开展接待工作。最后,一个“闸门”切实把住了办案质量,实现了对案件全周期的监督制约,有助于行政检察监督申请案件质量提升,让司法责任制真正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