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提示:使用社交网络警惕六大陷阱
央广网北京4月2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2014年办理百余件利用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实施犯罪的案件进行调研时发现,微信、陌陌、腾讯QQ等社交网络平台蓬勃发展,在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正在成为犯罪的重灾区。
北京朝阳检察院的调研文章认为,利用网络社交平台作案类型涉及六种类型,包括煽动民族仇恨、销售假药、强奸、盗窃、诈骗和贩卖毒品等,并呈不断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在文中提醒广大网友使用社交网络警惕六大陷阱。我们经常会在“朋友圈”上传图片,检察官提示,随意上传图片,可能构成煽动民族仇恨罪。犯罪嫌疑人艾某某煽动民族仇恨案中,他就是使用手机登录个人微信账号及QQ空间,发布涉恐境外“东突”组织国旗等图片并进行传播,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被批准逮捕。
检察官分析,近年来我国时有发生与宗教极端犯罪活动有关的暴力恐怖案件,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更成为犯罪分子传播暴力恐怖信息、煽动民族仇恨的新渠道。
部分“朋友圈”广告,可能涉及假药、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销售假药案中,他就是通过在微信“朋友圈”中晒泰国减肥药及减肥效果照片的方式进行宣传,并使用微信聊天的形式向买家进行兜售,经查,其所售减肥药因“未经批准而生产”被认定为假药,最终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批准逮捕。
另外检察官提示,“朋友圈”交友,慎防人身受侵害。犯罪分子通过微信聊天工具搜索“附近的人”将被害人加为好友并聊天,由于经过聊天加深了双方的联系,更容易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这便为其约见被害人并实施强奸等性侵类犯罪行为提供了方便。线下会见网友,也要小心财物被惦记。检察官还提示,慎入社交网络聊天群,小心成被骗目标。远离有毒“朋友圈”,莫被毒品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