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人大常委会就西城院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运行一年之际,张铁军检察长代表西城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对西城院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西城区位实际提出三点意见。
张检着重汇报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等五个方面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后一致认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严密组织实施。通过改革试点,进一步突出了能成功办案主体地位,优化了检力资源,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针对深化改革试点提出了三方面审议意见:
一、深入探索实践,高标准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敢想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理念,积极研究探索符合司法运行规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试点工作的质量水平,高标准地完成上级赋予的改革试点任务。
二、紧密联系实际,深入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一是优化整合好内设机构;二是做好主任检察官选任工作;三是科学划分主任检察官权限;四是健全和完善主任检察官办案监督制约机制。
三、坚持统筹推进,积极做好改革试点中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开阔视野,凝聚改革共识,增强以实际行动拥护和支持改革的自觉性,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合力,保障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西城院将认真研究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在巩固现有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吸收改革试点工作有效经验,积极思考出现的问题、风险和成因,进一步加强研究和实践探索,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做好总结验收工作,为改革全面实施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