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检察】如何落实“三首”定位,基层检察官也有“大格局”

30.03.2017  11:08

3月20日,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北京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扩大会议上,敬大力检察长强调要在检察工作层面上思考和谋划“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检察,怎样建设首都检察”这一重要问题,提出要“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的“三首”标准定位。会后,首都检察机关围绕如何学习理解、贯彻落实“三首定位”,开展了热烈的交流讨论。熊志强,作为2016年首都劳动奖章的获得者,又是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所在地的检察官,他对“三首”定位又有着怎样的理解?

 

坚持“三首”标准定位,就是要将检察工作融入副中心建设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

 

“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通州时强调: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要有21世纪的眼光。规划、建设、管理都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落实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

 

去年,通州检察院在围绕保障副中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助力生态之城建设、服务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水平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我们将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作为全部检察工作的总导向,制定了2017年工作意见,将服务保障副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完成形式、完成进度等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督促全体检察人员向前站一步,以担当为荣,以发展为重,以奋斗为乐,在副中心建设发展的大舞台彰显新作为。下一步,还将积极落实市院联合天津市院、河北省院签订的《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框架意见》,探索出台与武清、廊坊等地检察机关跨区域检务合作机制,延伸检察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路径空间。

 

从我自身来讲,作为一名检察官,既要是执法办案主体,更要是服务大局的责任主体。在工作中,不能仅仅就法律谈法律,简单机械执法,而要提高站位、胸怀大局,把服务保障副中心建设贯穿于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通过多办案、办好案、肯担当、不懈怠,为副中心的建设发展履职尽责。

 

坚持“三首”标准定位,就是要将司法改革作为实现转型发展的动力、红利、活力。

 

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通州检察院目前已搭建起改革的四梁八柱,下一步还需要进一步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围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权力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同时,也亟需深入研究办案组织构建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把握关键、创新机制,推动改革成果制度化、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

 

实践中,我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手中的权力更大了,以前无权决定的事项,现在可以自己决定了。这更加要求我要坚持责任本位,弘扬精耕细作、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对待案件像创造艺术品那样,考虑所有的个性化特征,决不生搬硬套、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努力做到精雕细琢、追求完美,确保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决定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同时,我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同事,要有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追求卓越的事业情怀,在责任面前不畏首畏尾,在案情分析、证据认定、执法尺度上不消极应对,以主人翁的精神和舍我其谁、敢于负责的气度,在案件中磨砺和修行,成就最好的自己,成就一流的检察业务。

 

坚持“三首”标准定位,就是要将“三首”作为引领和推动工作的标准、要求、尺度。

 

目前,我们通州区检察院党组正深入研究贯彻落实“三首”等工作要求的具体思路,制定完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全体检察人员以上级总体规划为指导,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抓住重点、形成突破,通过以服务融发展,以监督促规范,以改革提效益,以宣传立公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六个体系”建设落实到位,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经验做法。

 

我认为,上级的工作目标和决策部署为“十三五”时期首都检察工作绘就了蓝图。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将相关规划部署抓实做好,在执法办案中做到监督工作不枉不纵,审查工作周密严谨,追诉工作庄重权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首都检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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