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档阶梯气量增至350立方米 覆盖87%居民家庭

13.11.2015  12:02

  市发改委12日发布,从2016年1月1日起,本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将正式实施,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执行周期。本市出台并实施居民阶梯气价,意味着北京全面实现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的阶梯价格制度。

  此前价格听证会上的方案二入选,但进行了“优化”,一般生活用气首档气量提高到350立方米,覆盖了87%的居民家庭。按照新的阶梯制度,居民家庭一般生活用气(炊事、生活热水等)第一档气量不超过350立方米,壁挂炉采暖用户第一档用气总量不超过1850立方米,气价保持每立方米2.28元不变;第二、三档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5元、3.9元。针对公众最关心的多人口家庭用气问题,政策明确,人口6人(含)以上的家庭,可申请按户每档年度增加 150立方米气量基数。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表

  价格(元/立方米)

  第一档 0-350(含) 0-1500(含) 2.28

  第二档 350-500(含) 1500-2500(含) 2.5

  第三档 500以上 2500以上 3.9

  壁挂炉采暖用气

  一般生活用气

  (炊事、生活热水等)

  分档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注: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范围(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开展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用气;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具体学校以市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社会福利机构和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市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

  阶梯政策

  首档气量提至350立方米

  相当于5口之家平均用气水平

  1一般生活用气:87%居民家庭用气不受影响

  最终实施的阶梯气价制度突出“保基本”,将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提高到350立方米,覆盖了87%的居民家庭。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经专业调查公司统计,在炊事和洗澡均为居民刚需的情况下,本市人均年用气量近70立方米。考虑既发挥阶梯气价引导居民节约用气的作用,又回应社会对多人口用气问题的关切,同时便于后续多人口家庭认定的操作性,将方案二的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由330立方米提高到350立方米(相当于5口之家的平均用气水平),居民用户覆盖率由85%提至87%。

  优化后的居民阶梯气价方案为:对于居民家庭一般生活用气(炊事、生活热水等),第一档用气量为0-350(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28元;第二档用气量在350-5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5元;第三档用气量为5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9元。

  2壁挂炉采暖:首档采暖用气量额外增1500立方米

  壁挂炉采暖用户在执行居民一般生活用气分档气量的基础上,额外增加采暖用气气量。第一档采暖用气量为0-1500(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 2.28元;第二档在1500-25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5元;第三档为25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9元。

  3公益单位:学校福利机构暂不执行阶梯气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本市现行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服务设施等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考虑到这些单位的公益性质,为减少对其影响,气价标准按每立方米2.3元执行。具体学校以市教育部门认定为准;社会福利机构和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市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解读

  气量基数为何增加?

  在此前听证会上,由于听证方案二更突出对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保障、对用气大户的价格杠杆调节,21位听证会参加人“一边倒”支持方案二。听证会上还有8位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增加气量基数,保障多人口家庭用气。“北京是特大城市,居民用气情况较复杂,综合考虑听证会参加人及社会各方面意见,本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以提交听证会的方案二为基础进行优化后执行。”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焦点回应

  人口6人(含)以上家庭

  可申请每档增150立方米

  本市阶梯气价实施范围为本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燃气经营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多人口家庭用气问题,昨天发布的政策给予了明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一档气量350立方米相当于5口之家的平均用气水平,因此人口6人(含)以上的家庭,可申请按户每档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一般生活用气气量基数(不含采暖用气量)。也就是说: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为 0-500(含),第二档气量为500-650(含),第三档气量为650以上。

  市燃气集团表示,人口为6人(含)以上的家庭可凭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及本人有效联系电话,到燃气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多人口用户分档气量基数核增手续,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对于6人及以上家庭,为什么只能申请增加15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而不是更“精细”到家庭人口每增加1人,就增加一定额度的气量,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天然气与水不同,人口数量的增加与用气量之间并非线性关系,也就是说,不会出现增加1口人就会多用一定量天然气的情况。

  实施细则

  用气量年度周期间不累计不结转

  昨天,市发改委网站已公布北京市燃气集团的试行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居民阶梯气价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计量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在日历年的结算周期里,累计气量超过年度阶梯气量分档基数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细则指出,预购买气量的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后付费的抄表用户,每三个月入户抄表一次,结算周期内累计用气量超过阶梯气量分档基数后,即开始实施阶梯加价。跨年抄表时,以1月1日为划分点,根据划分点前后用气天数及日均用气量,分段计算上年用气量及当年用气量。市燃气集团将在用户缴费通知单及购气凭证上对用户进行阶梯跨档提示。

  细则强调,实施阶梯气价后,当房屋租赁人发生变更时,双方应自行就气量与气价计算及合理分担问题通过租赁协议予以确定。燃气集团将延续气量累计,不因房屋租赁人发生变更重新核算阶梯气量分档基数。当房屋产权人发生变更时,用户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户主身份证及有效联系电话到燃气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营业网点进行登记备案,燃气集团将重新为用户核定阶梯气量分档基数。

  价格联动

  门站价格调整 各档调价不再听证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及时反映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本市将建立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国家调整本市上游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时,启动联动机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统一按照调整额调整。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实施,不再另行听证。因本市燃气供应企业配气成本发生变化,需要对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时,则需按程序举行价格听证,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