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路隧道飙车案”:涉嫌危险驾驶两人被公诉 朝阳法院已受理

05.05.2015  12:04
  5月4日,大屯路隧道飙车的唐某某、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北京朝阳检察院提起公诉。朝阳法院于同日正式受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某伙同被告人于某某于2015年4月11日21时许,分别驾驶京N679Y2号“兰博基尼”牌小型轿车与京NNR458号“法拉利”牌小型轿车,在本市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外环处道路上由东向西故意超速行驶,相互追逐,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及护栏、防护墙等交通设施损坏,并致“兰博基尼”牌小型轿车内乘客徐某(女,24岁,辽宁省人)腰椎爆裂性骨折,经北京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于某某拨打电话报警并与唐某某在原地等待民警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某某、于某某无视国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且系共同犯罪,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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