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院案件质量考核委员召开案件评查工作部署会
按照西城院《案件质量考核办法》和《案件评查办法》规定,经院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在近期启动2015年案件评查工作。为扎实有序推进案件评查工作,8月10日,案件考核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本次案件评查工作。
会议宣布了此次案件评查的实施步骤。7月底,案件质量考核委员会经研究确定本次评查的九类重点案件。8月初,从由主任检察官和非主任检察官责任制试点的业务部门正职组成的案件评查人员库中抽选人员,组成两个评查小组,组长分别由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8月20日前,接受评查的案件由承办人撰写自查报告,连同卷宗交质量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评查人在组长的带领下,依据两个办法的规定,从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案件实体等方面对案件进行质量分析,形成评查结论,提出评查建议。9月底前,评查人与案件承办人当面沟通意见,深入分析问题,形成本次案件评查报告。经质量考核委员会汇总后并向院检察委员会汇报。
评查小组两位组长在会上表示,案件评查工作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查找自身问题提高办案质量的一个良好契机,评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案件评查办法》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对案件进行质量分析,不遮掩,不回避,指出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他们还强调,案件评查工作在西城院是首次正式开展,很多方面考虑地不尽完善,希望每位评查人员都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沟通,多协调,扎实有效地推动评查工作有序进行。
彭智刚副检察长在部署会上指出,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把它作为西城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是要通过案件评查促进规范执法,形成良性制度循环,切实提高西城院执法办案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今后,案件评查工作将是常态化工作,每个案件都是评查的对象,针对案件指出问题,解决问题是我们的目的。此次案件评查工作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发现和剖析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案件评查在提高案件质量上有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