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律章•博团之声”
清华博士生讲师在首个宪法日解读“法治的器与道”
清华新闻网12月12日电 (通讯员 熊璐杰 杨懿龙 )2014年12月4日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设立国家宪法日之后的中国的第一个宪法日。当晚,清华大学博士生实践服务团“核心律章•博团之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报告活动“12.4法治专场”在三教开讲,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魏小强、吴玄、王思思三位讲师围绕“法治的器与道”分别进行主题报告。
三位讲师以各自的学科背景为切入点,分别从法理、法律史和民法私权的角度对法治进行解读。
魏小强博士认为,作为“法治之器”的法,不仅包括国家法也包括党内法规、行业规章、乡约民规等非国家法,法律有其局限性因而需要多层次的规则体系调整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法律、规则体系的完备本身并不是目的,即所谓“器”,法治之“道”则是良善,魏小强博士说:“法治应当为良法善治,最终落实为良好的国家治理和惬意的民众生活”。
从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到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革命,在数十分钟内吴玄博士简要的摘取了几千年历史中的宪法因素。并提出了“权力很有魅力,可是权力应该交给谁行使?”的疑问。
民法专业博士王思思结合日常的法律案例,生动具体的展示法治之下个人的权利究竟为何物?她精心选取了物权、合同、侵权、人身权中热点的法律问题,通过专业分析给大家普及常识性的法律知识,使之了解法律制度从而在社会交往中防范风险、捍卫自己合法的权利。
在活动最后的互动交流环节,讲师们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来自热能系、建筑学院、法学院等不同院系的同学参加了本场报告。博士生实践服务团“核心律章•博团之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报告活动旨在以同学的视角和口吻,结合同学的专业和经历特长,力求带给同学们最真切、最朴实但又充满正能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
供稿:博士生实践服务团 编辑:襄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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