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

23.03.201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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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记者高敬)中国政府网23日消息,国务院日前批复原则同意《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

  批复指出,规划实施要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依法治核为根本,以核安全文化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能力建设为支撑,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水平,保障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高效发展。

  批复强调,通过规划实施,到“十三五”末,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核安保和应急能力得到增强,核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我国核设施安全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实现现代化。

  批复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不断推进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环保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郭承站介绍,规划包含6项目标、10项重点任务、6项重点工程和8项保障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包括要按照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发展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强化依法治核理念;实施最严格的核安全监管;核能发展部门、核安全监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保障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的根本宗旨。规划还就强化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及核安全文化建设等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