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管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02.04.2019  03:01

  中新网北京新闻4月1日电 (记者 杜燕)今天,北京市教委公布《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调十个严禁,严管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根据意见,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区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意见指出,北京城六区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明年寄宿招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意见要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招生要在5月25日至6月9日之间组织完成。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指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意见强调,要严格学籍管理,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去年,北京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北京将持续发力、常态监管,严管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意见明确,严肃入学纪律,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生源;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意见指出,北京市各区教委要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此外,各区教委要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完)


【编辑: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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