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停标志下停车罚200记3分

05.02.2016  16:22

  2月4日,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为强化静态交通秩序管理,交管部门将依法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

  根据交管部门通报,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在设有禁止停车线、禁止长时停车线、导流线、网状线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此前,以上两项违法处罚均为罚款100元、记3分。

  在上述地点之外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

  据了解,交管部门已经启动了全市停车秩序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将一直持续至2016年年底。通过严格执法处罚、严密巡控网络、定点维护疏导、强化拖车应用及积极宣传引导等措施,改善停车秩序现状。

  2016年,交管部门将重点整治禁停街和150条停车秩序严管街。结合“禁停街”分布及违法规律特点,各属地交通支队逐一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在违法突出时段、点段开展针对性整治。同时利用边角地、施工用地、桥下空间等开辟临时停车资源,见缝插针地增加停车资源供给。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袁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