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知

26.01.2015  19:4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并于2014年4月29日公开征求意见,由于标准内容有较大改动,现再次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中,于2015年2月26日前,以e-mail或传真的方式反馈给我局。     联系人:李文峰   电 话:64289128-7052   传 真:64284273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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