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北京市标准 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首标委发〔2016〕1号

28.03.2016  17:49

各成员单位:

  《2016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经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首都标准化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

2016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扭住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这个重点,强化统筹机制建设,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国际交流等重点工作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化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服务。

  一、加强“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统筹

  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部署,建立完善与首都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统筹机制。

  发布实施“十三五”规划。 按照全市“十三五”时期总体规划部署,主动对接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制定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标准化和计量发展规划》,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专项规划制定发布,对未来五年标准化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体系研究和制定。

  完善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工作机制。 积极争取中央部委支持,强化京津冀协同合作,适时增加组成部门。充分发挥各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标准化主体作用,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加强科技、产业等领域支持标准化发展资金的统筹、统计评价工作。推动各区政府将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进城市管理与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化任务落实。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协调推进标准化在首都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建立健全倒逼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强化标准实施。 强化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衔接,推进法治标准建设。推动在行政执法中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宣贯培训、制定引导政策、开展示范试点等多种方式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实施。对实施满1年的地方标准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工作。将地方标准实施预案、实施效果作为地方标准立项重要依据。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促进标准实施。进一步拓宽评价信息收集渠道,有效发挥社会机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评价作用,加强标准实施效果的分析,促进标准质量的不断提升。结合地方标准立项、征求意见和标准实施等节点开展宣传,扩大地方标准制修订社会参与度,提高标准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抓好世界标准日、全国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持续地方标准管理体制改革。 强化地方标准的公益性、法治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争取升级一批、转化一批、废止一批。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改革方案有规定的特殊领域之外,不再新立项和发布强制性地方标准。加强地方标准立项统筹,严格按照“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定位立项范畴,实行地方标准立项总量控制和立项预警制度。简化修订类推荐性地方标准程序。探索建立地方标准制修订全流程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制修订进程,全部拟立项地方标准项目、地方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格执行地方标准复审制度。推动地方标准文本在首都之窗进行公布。研究制定《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政府规章。

  夯实标准化基础工作。 积极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加强标准验证能力建设,推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一体化、国际化建设。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试点。加强对相关国际标准比较研究、重要关键标准研究、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体系等重大课题研究。完善首都标准网服务功能。规范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

  二、服务共享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支撑。

  推进城乡规划与建设标准化。 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为目标,提高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准,体现精细化管理,修订完善北京市城乡规划和市政基础工程建设标准。在构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方面,组织编制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设计规范,发布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计规程、城市地下交通联系隧道施工技术规程。在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发布城市雨水系统规划设计暴雨径流计算标准。组织制定文物建筑安全监测规范,研究古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服务首都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

  推进公共交通标准化。 制定实施本市交通标准化2016-2030年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缓解交通拥堵、提升交通发展品质等中心工作,明确交通标准化中长期发展方向和各阶段重点任务。制定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技术要求系列标准中收费介质数据存储格式和拆分结算模式部分、出租车计价器功能及技术要求等地方标准,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选择交通重点领域和重点标准,适时开展标准符合性监督检查,以评价考核、监督检查为手段,提升行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推进城市公共安全标准化。 推进百项安全生产地方标准项目制定和实施,完成机械、纸制品、印刷、日化等领域20余项安全生产等级评定规范制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夯实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积极落实京津冀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协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京津冀三地安全生产项目的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加快本市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和修订工作,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为监管执法提供重要支撑。加快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规范,为气象灾害防御提供技术支撑,使临灾应急管理向风险管理和防灾减灾过渡,降低灾害风险。

  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和市容环境标准化。 推进环卫、燃气、供热、电力等公用事业设施重点领域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力度。加强市政市容行业安全运行标准制定,制定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规范、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条件等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保障指标合理,有效实施。推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化,制修订街巷道路环境卫生质量与作业要求、公共厕所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及粪便运输车辆密闭除臭监控和称重技术要求、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管理技术要求等标准。开展环境建设和市容景观标准化,修订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提升和改善市容环境质量。研究制定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推进城市公共服务标准化。 制定实施本市民政领域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成立市民政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构建民政标准化专家支撑平台。健全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制修订养老机构符号与标志使用规范、养老机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养老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地方标准。在新兴健康服务业、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研究,实施居民健康标准工程,构建市民健康标准体系,全面提高市民健康水平。推行医疗服务标准化,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标准调研。重点加强医院服务流程标准化和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加快推进本市医疗信息化和管理服务标准化,实现医疗信息电子化,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效率和水平。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标准体系及重大传染病防控标准体系,提升本市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推进文化消费领域产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社区体育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推进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组织检查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基本规范贯彻落实情况,提高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各级管理与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 在标准化示范试点中强化地方标准实施,完善地方标准实施评价方法。建设完成西城区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市政排水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西城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第一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推进门头沟“一号通”便民服务、怀柔公共气象服务等第二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以西城区行政服务和北京第一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2个项目成为全国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为契机,树立典型,推广行政服务和养老服务标准化经验。启动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协调推进通州区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围绕通州区市行政副中心建设需要,加快组织开展相关标准化研究工作。

  三、服务绿色发展,助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落实市委、市政府《 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2年)》等文件规定,全面推进资源环境领域标准化管理,制定完善与生态红线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

  推进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和建设。 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的品质,注重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全流程标准创制的统筹与衔接,不断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城乡规划、保障房建设、住宅产业化等方面的创制力度,加大绿色建筑和低碳城市建设标准化力度,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组织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导则、绿色生态住宅评价规范、绿色建筑示范区运营管理规程。做好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的品质。

  启动新一轮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项目。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2年)》要求,全面启动新一轮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编制,启动市级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强化节能低碳标准准入管理。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和交通节能相关标准。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目标,加强城市节约用水,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修订公共生活取水定额系列标准学校、饭店部分,制定工业用水定额系列标准啤酒、饮料部分。完善节水管理制度,规范节水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城镇节水评价规范系列标准学校、写字楼、宾馆、医院部分。建设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数据信息翔实的标准数据库,及时发布和更新标准信息,为市场主体查询标准信息、反馈实施情况、提出标准需求提供服务。做好《北京市百项节能标准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调整方案收尾工作。对实施满一年的百项节能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与评估,形成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报告,为标准修订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完善与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相匹配的标准体系。 结合本市“十三五”环保工作发展趋势和需求,进一步完善环保标准体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措施确定的相关要求。继续开展本市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研究。组织编制并力争发布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推进京津冀三地统一实施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力争发布实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胶黏剂和建筑类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等。制定有机化学品制造业、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和固定源排气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法技术规范。

  推进园林绿化标准化。 制定实施本市园林绿化“十三五”标准化发展规划,制定集雨型林地绿地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平原森林养护管理技术规程、湿地生态质量评估规范等地方标准,完善园林绿化标准体系。加强园林绿化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做好绿地节水技术规范、高速公路边坡绿化设计施工及养护技术规范等重点标准的实施,开展标准推广应用示范。

  四、服务创新发展,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挥中关村示范区的引领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放开搞活企业标准的要求,营造支持环境,发挥企业创制技术标准主体作用,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启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建设。 在通过国家标准委筹建工作考核验收基础上,正式启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建设。发布实施《中关村标准化行动计划(2016-2018)》,明确标准创制的重点领域,对未来中关村标准化工作进行具体部署。革新中关村标准创新推进模式,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联盟分类推进试点示范。以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为着力点,以团体标准培育、国家标准创制、标准带动产业走出去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创新标准服务模式和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技术标准。开展多层次标准化培训,尝试举办企业总工培训班、国际标准化交流等高端培训班,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探索开展标准化技术人员能力评价,引导形成标准化领军人才、骨干人才、专业人才等队伍。

  完善支持企业标准创新的政策。 摸清首都单位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创制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整合产业促进政策,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加大创新技术、产品(服务)政府采购力度,研究建立符合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方向的政府采购标准体系。对已实施十年的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政策进行评价,根据标准化改革的新方向和首都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的新要求,适时调整鼓励方向,修订补助办法,加强政策引导,重点鼓励为首都城市发展重大需求和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创新的技术标准,努力成为首都经济全面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的提供技术支撑的各级标准。服务双创四众,探索对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为采用四众模式的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咨询服务进行鼓励。服务中国标准走出去,探索对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在京企业提供国际标准提案培训、指导进行鼓励。抓好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实施,加强专利代理人的标准知识培训,鼓励专利代理机构依照标准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自查和自我完善,支持第三方机构依据标准开展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推动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深化企业标准化改革,为企业标准创新营造环境。 按照国家标准化改革工作部署、国家标准委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指导意见,支持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可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采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筹建中关村标准化协会(或联合会),支持探索建立中关村团体标准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团体标准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中关村各团体、产业联盟围绕中关村重点产业开展团体标准的创制,推动形成一批团体标准和联盟标准。研究团体标准中各知识产权贡献者的利益分配机制。研究团体标准中标准创新与知识产权、标准、科技研发的相关协调机制。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组织开展企业产品自我声明公开标准评价,研究制定企业自主声明公开标准监督机制,引导和鼓励消费者、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等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工作,完善投诉或举报等后处理机制。

  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标准化。 围绕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开展标准化工作,加强信息安全、效益评估等标准建设。落实《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启动国家级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开展大数据相关标准化研究。

  推进旅游标准化。 发布实施本市“十三五”时期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筹备成立市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施宾馆饭店合理用能指南、汽车旅游营地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地方标准。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试点,完成中央电视塔景区、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等第三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建设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复核工作。

  五、服务协调发展,推进京津冀协同战略实施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形成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在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区域性标准化协作机制,协商解决跨区域跨领域的重大标准化问题”要求,把握标准化工作特点,找准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三方认同的切入点,务实推进合作。落实中央“十三五”建议中推进农业标准化的要求,服务首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形成平衡发展格局的工作部署。

  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 围绕京津冀“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总体发展定位,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为平台,推广京津冀标准化合作“3+X”模式,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建立完善京津冀标准化沟通协调、合作研讨、强制性地方标准通报协商等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京津冀区域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在交通、安全生产领域制定道路货运场站经营服务规范、省(市)级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和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等一批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研究。组织开展首批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路侧单元应用技术规范、老年护理常见风险防控要求的实施情况评价。完善首都标准网京津冀标准化合作版块标准信息数据库建设,免费提供三地地方标准文本信息服务,及时更新三地标准立项计划、工作要点,建立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

  推进农业标准化,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强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突出主导特色农产品、种业、安全生产,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的建设与提升,实施农业标准化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扩大农业标准生产的覆盖范围,提高农业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完成观光休闲农业、酿酒葡萄、森林多功能经营、蔬菜产销、物联网农业园等11项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任务,完成第八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

  六、服务开放发展,推进标准化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

  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抓住北京市推进服务业扩大综合试点、参与承办国家标准化组织(ISO)年会等机遇,服务推进首都单位创制的中国标准“走出去”。

  加强和国际标准化组织沟通。 争取国家标准委支持,邀请国际标准化组织官员和专家来京讲学;及时发布国际标准化活动信息,为企业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搭建桥梁。

  发挥首标委专家顾问作用。 注意收集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创制的动向,主动向首标委专家顾问沟通,争取专家顾问为企业提供战略咨询。

  加强首都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发挥首都资源优势,加强和在京国家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席(副主席)沟通联系,建立机构和专家数据库。对主导或参与创制国际标准取得实质性成果的,给予奖励支持。推动形成由国际标准创制项目决定科研支持政策的机制。

  完善支持政策。 按照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建设一批大宗商品境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跨国企业”要求,落实好商务部、市政府《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中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有关政策,积极推进在全市发展政策中将推动标准走出去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

  参与承办好2016年第39届世界标准化组织(ISO)大会。 落实好市政府作为大会承办单位职责,与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密切配合,组织相关部门和区在嘉宾邀请、会议场馆运行、重要参观接待活动安排、会议宣传报道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以ISO大会在京举办为契机,举办多种形式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北京市企业承办国际标准化会议,支持企业承担标准化秘书处或担任标准化技术组织领导职务,促进企业加强国际标准化合作,带动产业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