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在京召开

30.10.2015  19:36

          10月28日,标准化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在京召开。国家标准委副主任、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第一副主任于欣丽,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质监局局长赵长山,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杨振林,河北省质监局副局长刘朝申、总检验师张瑞林,京津冀交通、环保、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经济与信息化等部门和北京市社科院等研究机构代表出席。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质监局副局长姚娉主持会议。         会议以交通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为重点,总结交流了京津冀标准化协同成果,就 “十三五”时期标准化协同发展工作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         赵长山谈到,京津冀三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及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作用。2012年以来,北京市先后发布了《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成立了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将标准化规划纳入市级“十三五”专项规划。2015年,北京市委常委会就推动城市管理改革应用标准化方法专题研究了标准化工作,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今年6月,三地质监部门深化合作,联合发布首批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天津市、河北省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探索和有益实践,以安全生产、绿色产业、节能减排、社会保障等方面为突破口,对开展京津冀标准化协同提出要求,营造了良好环境。         赵长山指出,新形势下标准化工作要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大有可为。把标准作为宏观调控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作用和发挥政府作用,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扩大跨区域协同的手段,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交通、生态环保、产业三个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推进,率先突破;围绕“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总体发展定位,在三地已有的地方标准制定机制的基础上,建立更加快捷高效的协同机制,实现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标准协同、互通互认、合作共赢。         赵长山提出,加强统筹,积极谋划推进京津冀标准化协同工作,做好“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完善法律法规,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强化地方标准协同的系统性研究;要明确主体,完善机制,按照国务院改革方案要求,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于欣丽对京津冀标准化协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区域标准化工作是全国标准化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标准委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重要工作部署,强化标准化协同;要严格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改革创新的成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她希望,京津冀标准化协同能不断取得新进展、新实效,并为全国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可复制的经验,共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深入实施。         (市局标准化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