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柏生率执法检查组来炎检查《大气污

19.05.2015  14:23
 
      5月15日,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柏生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来到炎陵,就炎陵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中共炎陵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文专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诗平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炎陵县沔渡镇恒达瓷厂和兆鑫硅铁厂,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和废气废水处理情况,并仔细检查了相关配套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炎陵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大气环境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上,其中神农谷、炎帝陵等地区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全县连续三年未出现酸雨现象,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100%,33年未出现雾霾天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持证率均达到100%。全县所有乡镇均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其中10个乡镇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文专文指出,炎陵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本着对炎陵山水、祖宗、子孙负责的态度,坚持落实相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环保措施,使炎陵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炎陵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定不移地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保护好炎陵的青山绿水。同时,将坚持落实好检查组所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抓好抓实。
      戴诗平指出,炎陵县委县政府始终将环境保护工作视为炎陵发展的生命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过硬措施,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把排污许可关、严把环境监督关,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刘柏生对炎陵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炎陵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识高、执法严、环境好、治理效果很显著,好的成绩来之不易,全县上下必须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把握好防和治的关系。防要早,治要严;防要快,治要稳;防要守,治要狠。二是正确把握关闭污染源和调整产业结构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好保牌子和进位子的关系。不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构造浓厚环保氛围,努力构建青山绿水、适宜人居的良好生态环境。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洪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成参加。(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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