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枝落叶今年起全面禁烧
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枯枝、落叶这类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今后不能再一烧了之。日前,本市发出绿化垃圾“禁烧令”,并出台了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林木养护单位如发现有焚烧行为,将被扣减林地绿地养护管理费;如果一个季度连续3次出现焚烧现象,将被取消养护管理资格。
园林绿化废弃物,包括落花、落叶、枯枝、草屑、木屑等等,虽然不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那样显眼,处理起来却是个麻烦事。“如果不循环利用,处理方式只能是填埋、焚烧或者遗弃。”市园林绿化局林业站相关负责人介绍,填埋需要占地,因为枝叶不好压缩,同等重量的园林废弃物通常是生活垃圾体积的5到7倍,极其浪费土地资源;焚烧,只能加剧环境污染,并会造成火灾隐患。
据统计,本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年产量约为300万吨,随着城市和山区绿化面积逐年增加,这个数字也将不断递增。
不允许焚烧,也不鼓励填埋,如此大量的园林绿化垃圾该如何处理?市园林绿化局林业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山区、半山区、平原和城镇地区不同的区位特点,本市给园林废弃物分别找到了出路。
山区、半山区干旱贫瘠,土壤有机质含量低,园林绿化废弃物就近粉碎还林、腐熟还林,增加土壤有机质;平原地区园林绿化废弃物实行就地堆肥、掩埋,提高土壤肥力。城区绿地、小区绿地、公园等区域的园林绿化废弃物,则要全部集中收集加工利用,形成有机肥料、生物基质、能源材料等,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目前,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乡镇林业站和有林单位,已经建立起了禁烧巡查制度。禁烧园林绿化废弃物也已纳入市对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园林绿化绩效管理考核和森林防火内容。
从今年起,在野外焚烧枯枝落叶等行为将受到责罚。其中,当场发现或举报查实点火焚烧人的,要依据法律法规严格处罚当事人;凡发现有焚烧迹象或有人举报焚烧情况,难以确定点火人的,要追究养护管理单位责任,并扣减相应林地绿地养护管理费;凡养护管理单位管辖区内一个季度连续3次出现焚烧现象的,取消养护管理资格,解除养护合同。对于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情节严重,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养护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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