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在青海举办

13.07.2017  09:35

   中国林业网7月13日讯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全面提高林木种苗执法和质检人员工作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7月4至7日,场圃总站在青海省互助县举办了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各省(区、市),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新疆兵团的种苗站(局)负责人、执法或质检人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承办人员,国家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质检人员共计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讲解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程序,剖析典型案例,指导文书填写,讲解许可、标签、档案等制度及林木种苗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通报2017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通报《种子法》网络知识竞赛的结果,举办《种子法》及配套法规现场知识问答等。
  场圃总站总工张耀恒总结了各地学习贯彻新修订《种子法》情况,要求各地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种子法》,以完善林木种苗法律、法规、标准为主线,以宣传贯彻《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为重点,以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为抓手,加强种苗市场监管,提升种苗质量,保证种苗供应。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二是加快配套法规、标准制修订;三是密切关注行政执法改革,抓紧执法委托;四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五是加强种苗质量监督抽查。
  此次培训时间虽短,但安排紧凑,主题突出,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培训质量高,学员热情足,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既定的任务,取得了预期培训效果。(苏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