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

12.07.2016  03:05
   中国林业网7月12日讯     7月4日,湖北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会议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王晓东主持。
  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做了关于《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的说明,介绍了立法的必要性和草案主要内容。省林业厅厅长刘新池作了进一步说明,阐述制定和出台《条例(草案)》是贯彻落实上位法的需要,是控制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的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制林的需要。《条例(草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明确责任,解决谁来做的问题;二是明确重点,解决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三是明确措施,解决防治保障问题;四是明确惩处,解决追责问责的问题。
  会议指出,制定和出台《条例(草案)》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绿色发展的需要,很有必要,同意以议案的形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经信委、省政府研究室等12个部门(单位)参加了会议。(湖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