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意见

02.02.2016  11:47
   中国林业网2月2日讯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沪府办〔2016〕1号),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有效保护本市森林资源,维护城市生态安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明确:到2020年,上海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全面建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灾减灾等三大体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意见》要求,根据上海林业“三防”体系建设规划,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体系,合理布局国家级、市级和区县三级测报点,确保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无人机、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建立预警信息网络中心,实现信息化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强化源头管理,加快构建林业植物检疫追溯管理平台,实现林业植物及其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建立林业植物检疫全市域联建联控体系和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健全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预案,形成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全面提升应对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控制能力。
      《意见》要求完善各级政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管理和跨部门、跨区域发现和处置工作机制,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限期除治监督、检疫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有害生物成灾率,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纳入本市防灾减灾体系,加大在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其他基础设置建设的资金投入;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专业队伍和基层林业站建设,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市政府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十三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明方向;下一步,市林业总站将根据《意见》有关精神,拟定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相关要求。(上海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