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司和林业工作总站到湖北开展《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修改调研

28.10.2014  11:2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0月28日讯     10月17日至21日,国家林业局政法司司长刘永范、林业工作总站总站长潘世学等一行前往湖北,在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静峰及省林业厅法规处、林业工作总站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黄冈市及所属罗田、黄梅、团风等县开展《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修改立法调研。
      在罗田县白庙河、九资河林业站和黄梅县五祖林业站,调研组认真查阅了林业站资源管理、林政执法、技术推广和服务群众的档案卷宗,听取了两县林业局及3个林业站的工作情况汇报,了解了林业站在履行政策宣传、生产组织、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科技推广及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困难,共同探讨了如何从法律层面对林业站进行定位,规范林业站的建设与管理、为林业站履职尽责提供保障等问题。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10月20日,调研组在黄冈市林业局听取了省林业厅副厅长蔡静峰和黄冈市林业局局长何必武关于林业站工作情况的汇报,与省林业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黄冈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资源、造林、森林公安等科室负责人就《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的修改完善及林业站建设与管理问题等进行了座谈。(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