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联合检查组向辽宁省林业厅通报森林资源管理检查情况
31.08.2016 14:35
本文来源: 林业网
各检查小组通报了对辽宁省7个县(市、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和林地、林木管理情况检查结果,重点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张煜星指出,通过汇总的检查情况看,2016年检查的辽宁省7个县(市、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和滥砍乱伐等问题,辽宁省林业厅对此要高度重视,针对不同单位的不同问题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促进各被检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国家林业局通过卫星影像判读出的其他疑似图斑,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地做好自查验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林业局报告自查结果。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辽宁省林业厅要制定常态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制,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更加重视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21条,从立法、执法的角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森林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重点林区要强化资源监测工作,派驻专业的监督检查队技术人员,建立从上到下的监测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严格实施目标考核,切实兑现有关奖惩。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争取在年底前将所有的问题都解决掉。
傅俊卿代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深刻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一是要坚持自查与整改相结合,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在全省林业系统部署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存在相同问题的单位,要举一反三,尽快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时间进行整改。特别对此次检查存在问题的7个单位,要集中力量,先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省林业厅要定期对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进行抽查,必要时可以选择在目标责任制建设比较好的县(市、区)召开现场会,交流经验,统一标准,促进完善;二是要坚持追责与担当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要勇于担当,该承担责任的要主动承担责任,该追究责任的也绝不能姑息迁就。省林业厅要派员深入上述7个被检单位,督导其整改到位,追责到位;三是要坚持制度与法制相结合,既要组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国家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其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也要强化对林区职工群众的普法宣传,使其知法、守法、用法,共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另外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侯喜丰表示,辽宁省林业厅党组将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召集各被检单位召开协调会,对存在问题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间内彻底解决问题,并专题向国家林业局汇报。(长春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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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2016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