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专员办对30个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查处和整改要求

23.12.2016  14:42
   中国林业网12月23日讯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黑龙江专员办通过遥感判读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黑龙江森工30个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毁林开垦、违法占地、非法采伐等问题,黑龙江专员办向红星、迎春、沾河等30个林业局下发限期查处和整改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林业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限期查处并认真整改。要结合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追究法律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监管和领导责任的,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追究相关责任。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对毁林开垦的,要限期回收林地;对违法占用林地的,限期恢复林地性质和林业生产条件;对非法采伐的,要处罚到位,恢复森林植被。明确30个林业局必须在2017年2月底前限期查处和整改到位。(黑龙江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