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到湖南调研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

29.06.2015  01:48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29日讯     为深入了解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修改完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6月18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副司长刘金富、资源司副司长王洪波等到湖南开展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调研,重点听取基层管理部门和征占用林地单位的意见。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石建辉,省林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胡长清以及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相关处室代表,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望城区财政局、林业局代表,征占用林地建设单位相关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胡长清就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作了简要汇报。会议代表就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对修改暂行办法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此次调研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掌握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提出修改暂行办法的具体意见,进一步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行为,有效解决目前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与管理规定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情况,更好地保护森林和林地资源,促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提障。(湖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