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业厅组织开展贵州省森林公园监督检查

08.01.2016  09:37
   中国林业网1月8日讯     为强化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工作,促进森林旅游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11月10日至12月28日,贵州省林业厅首次全面、系统地开展了一次全省森林公园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覆盖全省63个县(市、区)的78个森林公园(其中:国家级25个,省级31个,市级1个,县级21个)。为公平、公正、客观地反映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情况,省林业厅对照《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办法》、《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一套评分标准,对森林公园机构及职工队伍建设、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森林公园林地、经营管理及社会影响力等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
      从检查结果看,各森林公园发展情况总体向好。在地方政府的重视和关心支持下,部分森林公园通过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旅游人次和经营收入逐年增加,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有的森林公园还在探索推进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积累了经验。与此同时,全省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队伍建设滞后;缺乏资金投入,建设开发程度低;违规占用征用森林公园林地,负面影响较大;社会影响力普遍不高等突出问题。
      为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省林业厅将此次监督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受到通报表扬的有龙里龙架山国家森林公园、毕节国家森林公园、水城玉舍国家森林公园,习水箐山省级森林公园、汇川娄山关省级森林公园、贵阳景阳省级森林公园;受到通报批评的有西秀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红花岗大板水国家森林公园、独山紫林山国家森林公园,凯里石仙山省级森林公园、凤冈万佛山省级森林公园。省林业厅对获得通报表扬的公园在今后项目安排上予以支持和倾斜,以资鼓励其充分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引领全省森林公园更好更快发展;对受到批评和排位靠后的森林公园要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凡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森林公园,省林业厅将严格依法按照有关程序或建议国家林业局予以摘牌。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并取得了圆满成功。为进一步强化全省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管理,促进全省森林公园优质化、精品化发展,省林业厅今后将每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贵州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