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业厅提出“十个严禁”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15.09.2015  08:55
   中国林业网9月15日讯     9月9日,广西林业厅下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并对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集中停放。
      通知强调,各级林业部门党委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把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发信号、用狠劲、出实招,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各级林业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对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要畅通监督渠道,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坚决严肃查办,从重处理。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谢铌  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