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奋力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

19.12.2016  10:39
   中国林业网12月19日讯     12月14日,广东省林业厅在佛山市召开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十二五”时期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成绩,研究部署做好“十三五”时期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与会代表参观了佛山市西樵山等林业生态建设现场,佛山市、梅州市、湛江市、高州市、四会市等5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省林业厅厅长陈俊光参加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真抓实干,推动“十三五”时期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省林业厅巡视员陈俊勤主持会议。
  “十三五”时期,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构建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宗旨,以扩大总量、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目标,创新发展理念,完善发展举措,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多功能多效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产品需求,增加农民绿色财富,不断提升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为全面完成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目标任务,建设美丽广东、建成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提供生态支撑和保障。
  陈俊光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一)着力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和提高补偿标准,进一步提高生态补偿受益面。全省生态公益林面积要提高到8000万亩,占林地面积一半左右的目标。各地要尽可能把近年营造的森林碳汇林和新建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第一重山的林地纳入生态公益林范围。国有林场要将生态公益林占林地面积比例提高到75%以上。雷州半岛地区要积极区划生态公益林。珠三角地区的深圳、珠海、中山、东莞要实现生态公益林全覆盖,其他地市生态公益林占林地面积比例提高到50%以上。各地要把生态公益林的再扩面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到实处,尽快实施。
  (二)着力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公益林森林质量。大力抓好森林碳汇二期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尽快启动实施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沿海、沿江、水库周边和交通干道两侧生态公益林中低质低效林、退化林改造,加大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力度。加强天然林保育,将全省天然林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
  (三)着力深化林业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市、县级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管理制度,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建立公益林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兼顾木材等林产品生产的公益林地比重。推动集体公益林资产化经营,探索公益林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要探索实行公益林分级经营管理机制,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大力支持科学合理经营公益林。
  (四)着力强化补偿资金使用监管,进一步规范补偿资金使用管理。要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解决集体统一经营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70%以上均分发放到户存在的问题。要严格程序,全面实行通过银信账户“一卡通”发放补偿资金。强化宣传,加强监督。
  (五)着力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生态供给数量质量。各地要继续大力推进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省每个林业重点县均建成1~2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公益林示范区。要深挖林业生态扶贫开发潜力,推动生态扶贫、绿色脱贫。要加快推进林业结构调整,扶持生态公益林区发展各具特色的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等林下生态经济产业。大力推进森林旅游示范点建设,培育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新业态。
  (六)着力实施严格的考核考评,进一步完善林业生态市县创建管理。省政府将出台《广东省创建林业生态市、县(市、区)实施方案》,按照“总量合理、进退有序、多方参与”的总体要求,完善和强化林业生态市、县(市、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从今年开始,对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林业生态县(市、区),省政府将取消其林业生态县称号。
  (七)着力推进生态公益林法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水平。尽快制定出台《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条例》,明确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资金渠道、区划界定、经营管理、违法处罚等规定,提升生态公益林法制化管理水平。
  (八)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生态科研及监测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生态公益林体系科技创新,健全森林生态科技推广体系,研究建立系统科学、准确快捷的生态监测评价标准,加强全省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生态文化传播,扩大宣传影响力,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广东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