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召开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推进会

25.01.2017  09:41
   中国林业网1月25日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湘江保护与治理工作部署,深入学习领会省委书记杜家毫在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1月19日晚,湖南省林业厅在长沙召开了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推进会。厅党组书记胡长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吴剑波主持会议。厅办公室、人教处、计财处、造林处、退耕办、保护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湘江流域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娄底、郴州、永州等八市林业局局长及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沙办公室、湖南省林科院有关湿地保护专家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湘江流域八市林业局局长关于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的前期进展情况汇报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胡长清对各地前段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湘江是湖南人的母亲河,省委、省政府将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开展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是湘江保护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年度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修复、生态建设方面的独特作用,向全省人们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二是要科学选点,精心筹划。试点建设的目的在于通过植树造林、湿地修复,拦截农业面源污染、吸纳和降解土壤重金属污染,净化湘江水质,探索可向为“一湖四水”实施生物治理推而广之的低成本、可借鉴、可复制的示范样板。因此,技术路径必须科学合理,实施方案必须经济可行。三是要统一指导,分市负责。全省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由省林业厅组织专家统一审核把关。八市林业局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统筹协调做好项目选址、土地调整、经费落实、部门分工等工作,形成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的建设合力,共同致力于湘江的“漫江碧透”,实现“一湖四水”流域的地绿水净。(湖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