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召开林权调处条例贯彻专题研讨会

15.08.2016  11:09
   中国林业网8月15日讯     为贯彻全省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书记胡春华的要求,切实做好《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的实施工作,8月4日至5日,广东省林业厅在广州召开广东林权调处条例贯彻专题研讨会,各地级以上市林权调处机构负责人,部分县人民政府、林业局、调处办相关负责同志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上半年的林权调处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前阶段各地开展的宣讲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活动工作,并就如何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进行了研讨交流。通过会议,总结梳理了各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14类共性及个性问题,为有针对性地出台系列政策配套措施打下法理基础。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落实省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下半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是继续重视《条例》的学习宣讲,二是继续健全完善调处工作机制,三是继续压实调处工作责任,四是继续提振精气神,调动和发挥调处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并落实“五有五为”的调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林权争议“有人受理”,为争议当事人解决“出路”问题;林权争议“有人调解”,为权属争议解决“源头治理”问题;林权争议“有限期结案”,为当事人解决“久拖不决”问题;林权争议“有规范程序”,为当事人解决程序公正问题;林权争议调处“有问责追究”,为办案单位解决责任心问题。确保《条例》落到细处实处,全面实施。(广东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