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召开全省林业统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8.08.2016  14:12
   中国林业网8月18日讯     8月15日,辽宁省林业厅组织召开全省林业统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并对林业统计工作进行了重新部署。
  会议指出,要不断提升林业专项统计工作质量,强化林业综合统计工作机制。林业资源、造林、产业、野保、种苗、湿地、规划设计等专项统计工作,是全省林业统计工作的基础和根本,是防止弄虚作假的关键环节,要以强化专项统计为重点,坚决下大力气抓好抓实。林业综合统计工作,要完善统计数据采集、评估、可追溯、可核查的全流程质量控制标准,把控基础数据、实物量指标、关联指标,以及专项统计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匹配性和逻辑性,着力解决统计基础数据源头质量控制和专项统计数据一致性质量控制两个关键环节。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区、省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持续加强做实林业统计数据,防止林业系统出现数据造假、弄虚作假问题。要高度重视,加强统计工作的领导力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关于统计的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坚决落实。切实把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对林业统计资源的组织管理和有效整合,强化统一集中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防范林业数据造假、统计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要加强林业部门与统计部门的工作联动,不断形成合力,既要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也要强化统计外部环境优化。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省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把握好政策和技术要求,认真履行对林业统计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市县林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防范林业数据造假、统计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林业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要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对于数据造假和失职行为,要依据《统计法》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失察责任。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县林业局分管统计工作和相关科(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