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十举措推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

07.12.2015  13:23
   中国林业网12月7日讯     广东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描绘了未来五年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广东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行动指南。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闭幕后,广东省林业厅党组专题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会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俊光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主动担当起生态建设牵头部门的职责,全面实施国土绿化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提升林业支撑保障能力,强化林业改善民生福祉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效果,推动南粤森林生态安全体系不断完善,推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11月27日,在全省生态建设专题研究班上,省林业厅及时向全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林业局局长传达了全会精神。
      省林业厅党组经过认真研究,结合近期林业重点工作,决定采取十方面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一、认真编制《广东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增后劲、补短板、促均衡、上水平的要求,科学编制广东林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同时,抓紧编制珠三角湿地保护和湿地公园建设、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雷州半岛生态修复、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配套专项规划。
      二、组织开展“十三五”林业发展改革专题调研。省林业厅由厅级干部带队,组成10个调研组,分赴各地调查了解“十二五”林业工作成效和经验,并督导各地扎实推进各项林业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林业发展思路。
      三、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中期考核,着手部署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正式启动全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中期成效检查,全面核查过去四年各地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工作情况,力争用扎实的工作和客观的成绩向省委、省政府交出合格的答卷。
      四、督促推动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按照省委9号文和省政府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加强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制定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确保在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五、组织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调查摸底工作。对2011年以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地毯式的调查摸底,对发现的未批先占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将逐宗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检查结果将专题上报省政府。
      六、大力构建珠三角地区湿地生态保护体系,推动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加快划定湿地生态红线,严守生态底线。抓紧完善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大力推进珠三角地区湿地公园建设,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生态健康、绿水相依、通江达海、人水和谐的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打造新常态下香飘四季的岭南水乡风貌。
      七、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强化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强化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强化巡山护林,严防死守,狠抓野外火源管理,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同时,全力建设全省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政务内网、政务外网、综合平台、数据中心等核心业务系统,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防控和森林资源监管体系。
      八、抓紧研究促进林业发展转型升级和林农增收致富的政策举措。围绕省委提出的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大目标,积极探索绿色发展产业化的路子,加大产业转型升级的力度,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大力扶持发展林业合作组织,抓好典型示范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九、扎实推进雷州半岛森林生态修复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朱小丹省长和邓海光副省长的要求,充实完善雷州半岛森林生态修复规划,明确工作抓手和载体,努力在雷州半岛重建热带森林体系。
      十、大力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深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和珠三角生态建设一体化,推动珠三角各市加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力度,大力推进身边增绿行动,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不断完善珠三角城市群森林绿地体系。同时,抓紧研究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评价体系。(广东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