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取缔关停"地条钢"企业600多家 咋防死灰复燃

01.07.2017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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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题:十余年屡打不绝 “地条钢”如何实现“归零”?

  新华社记者姜琳、陈刚

  “作坊”式工棚,有害烟尘四溅,炼出的钢坯一摔就断……被称为建筑安全“毒瘤”的“地条钢”,上半年受到彻底清查。截至6月30日,我国关停取缔“地条钢”企业600多家。

  十多年来屡打不绝的“地条钢”如何实现“归零”,如何防止“死灰复燃”?记者进行了调查。

   “史上最严”行动 地方举报不断

  “这次取缔‘地条钢’范围之广、力度之大、要求之严前所未有,成为上半年钢铁去产能的重中之重。”华东地区一位地方经信委负责人坦言。

  从国务院严厉查处江苏违规生产“地条钢”,到多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各省“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地梳理排查,再到明确6月30日前实现落后产能彻底出清,并进行专项督查……今年上半年,这场“史上最严”取缔“地条钢”风暴给地方带来巨大震动。

  “我们省市两级全部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到群众举报线索非常多,必须到现场逐一排查,有段时间甚至忙不过来。”某钢铁大省相关部门人士告诉记者。

  就在“最后期限”到来前两周,湖南省经信委公示的11家“地条钢”企业主体设备、变压器、操作平台等拆除情况中,规模最大的一家,中频炉数量多达12台。

  记者了解到,不仅新疆、贵州等经济欠发达省份“地条钢”广泛存在,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也有相当大规模的“地条钢”产能。

  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一村庄的偏僻处,记者见到一个“地条钢”工棚,门口没有任何标识,两套中频炉设备和变压器均已经拆除。

  附近村民描述,这里已经停产好一段时间。过去生产时轰隆作响,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刺鼻味道,周围庄稼、树木都会蒙上黑黑的粉尘。

   成本低利润高 斩断利益链是关键

  “‘地条钢’就像钢铁行业的鸦片,危害极大。”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说,15年前国家就明令淘汰“地条钢”,但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税收等利益考虑,在监管上放松、缺位甚至有意保护,所以一直得不到彻底根除。

  据业内人士估算,“地条钢”的生产成本比正规钢材少30%以上,同时几乎没有任何环保投入,污染大。更严重的是,“地条钢”大多是建材钢,韧性和抗拉强度基本不合格,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千万不要觉得‘地条钢’离你很远。”马钢集团公司市场部经理章茂晗说,“地条钢”没有质量保证,没有生产标准,却常常套用、冒用正规品牌,压低价格蒙骗消费者。

  据他介绍,“地条钢”进入市场后,有的用于房屋建造,有的用于基础项目,还有的用于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随时会酿成大祸。一些“烂尾桥”“短命楼”等“豆腐渣”工程,甚至就是“地条钢”造成的。

  章茂晗深有感触地说:“前些年马钢的高强建筑用钢多次被‘地条钢’贴牌,我们多次请求有关部门执法和干预,但总是找不出‘李鬼’的下落,造成不小损失。”

  “打击‘地条钢’净化了市场环境,对钢材价格企稳回升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改善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主席沈文荣有着深刻体会,“以前总说难打、打不掉,现在看,只要下决心就肯定能取缔。”

  今年1至4月份,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企业扭亏为盈,累计实现利润325亿元。1至5月份,沙钢集团实现利润47.3亿元,同比增长201%。

  “一些地方利益的保护还是存在的。到目前为止,600多家‘地条钢’已全部关停,但可能还有个别设备未拆除。如果地方政府严格执行中央政策,相关企业自觉主动配合实施,全部取缔没有问题。”李新创说。

   多措并举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

  “彻底清除‘地条钢’和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同等重要,任何一个问题解决不好,都将后患无穷。”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刘振江说,下半年,钢铁行业要坚定去产能的步伐,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专“吃”废钢的“地条钢”被“打掉”后,许多钢厂门口排起了来卖废钢的大队。同时,我国废钢出口大幅增长,引发了部分人士对废钢利用的担忧。

  “这只是短期调整,不能因此动摇了取缔‘地条钢’的决心。”原国家冶金局副局长赵喜子表示,过去“地条钢”企业抬高了废钢价格,使得大量企业的电炉开不起来。实际上,仅电炉和铸造企业1年就能消耗1.6亿吨左右的废钢,再加上炼钢也需要添加废钢,因此未来废钢资源不会过剩和浪费。

  在包钢股份公司总经理李德刚看来,取缔“地条钢”的同时,也要关注一些环保不达标的小钢厂瞄准这部分供给缺口,开足马力生产。对这样的企业,也要依法依规坚决取缔。此外,还要防止“僵尸企业”趁钢价回升之机“还魂”。

  据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已经明确地方政府是取缔“地条钢”的责任主体,同时也建立了监管制度。6月30日之后,如果接到“地条钢”举报,将对相关企业全面开展核查。如果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将对地方和企业严肃问责。

  李新创说,从长远角度来看,应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地条钢”产品和企业的检查、执法和监督;同时适时修订和提升建材钢质量标准,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来倒逼“地条钢”丧失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