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通报5起违纪违法案件 3村支书违规送节礼受处分
抓住重要节庆查处“四风”问题并形成震慑,是纪委办案的重点。2月17日,朝阳区纪委和密云县纪委分别通过北京纪检监察网通报了5起违纪违法案件,其中3起涉及违规赠送节礼。
1、密云县太师屯镇东庄禾村党支书、村主任王申格违规赠送节礼、组织公款旅游
王申格于2013年1月以多开发票金额套取现金的方式,动用村集体资金4万元用于春节期间走访相关人员。2013年6月,以“七一”党员外出参观考察为名,组织公款旅游,共花费55922元,并将旅游费用在村财务列支。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大辛庄村党支书郑双林违规赠送节礼
郑双林于2013年用公款4万元购买鹿肉送礼,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小水峪村党支书兼经济合作社社长郑中伍违规赠送节礼
郑中伍于2012年和2013年,用村集体资金购买栗子、核桃等农产品,用于走访相关人员,共花费16430元。2013年2月,小水峪村购买30000元购物卡,用于走访有关人员,并在村财务列支。郑中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朝阳区发改委下属物价检查所科员余合喜酒驾
2014年12月10日15时40分许,余合喜酒后驾驶帕萨特牌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朝阳区广渠路双井家乐福路口西侧,与他人所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余合喜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余合喜自动投案。经检验,余合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7mg/100ml。余合喜已赔偿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2015年1月5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余合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5年2月,朝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余合喜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5、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中违规使用公款
2012年底至2013年初,经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中校长姜源同意,该校违规将45104元会议费结余款,以储值卡和押金条的形式作为预留款存放于密云瑞海姆度假村。此外,在2012年底至2013年6月召开会议期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还违规提高会议费标准,且安排保龄球、景点活动等娱乐休闲项目。朝阳区纪委给予姜源党内警告处分。(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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