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内建房对外出售 买方认为合同无效

26.08.2015  19:26
  王某自村委会承租集体空闲地一块,并在该地块上建造楼房若干。李某称从王某处购买房屋一套,后得知王某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故起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原告李某诉称:被告王某称其开发一小区,让自己购买,并承诺手续齐全,有房屋产权证。自己相信了王某,并于2014年3月6日给付王某部分购房款20万元,余款20万元待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给付。王某收到房款后,并没有与自己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经原告调查,被告王某开发的小区没有建房的手续,属于违章建筑。故要求被告退还自己20万元购房款,并按银行贷款两倍利息支付相应利息,原告就上述问题与被告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令被告退还给原告房屋预付款20万元,并按银行贷款利息的二倍支付给原告利息。

  被告王某辩称:原告所述不符事实,双方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是租赁合同关系。被告从某村村委会承租一块地,并在上面建房,但建房是为了出租。原告支付给被告的20万元是租赁费的定金,定金交付后,房门钥匙已经交给原告,且原告已经签字确认,故不同意返还原告2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