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16年度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建材检测机构的通知

21.03.2016  12:1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2016年度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预算管理办法》(京建发〔2015〕128号)等文件要求,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建材质量检测机构,参与并配合完成本年度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建材质量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征集。采用检测机构自愿申报的方式开展遴选并向社会公示。

  检测机构根据自身能力,按“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建材监管”、“散装水泥”四个子项分别申报,一家机构可申报多个子项。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在本市有独立实验室,可在本市独立开展相关检验工作;

  (三)具备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CAL质量监督资质、CMA计量认证资质及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四)检测能力基本覆盖《2016年建材抽样检测报价单》申报子项(详见附件1-4)中所列产品检测项目要求;

  (五)近三年承担过政府部门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六)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检测机构于2016年3月 25日(周五)17: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将申报材料送至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

  1.填报完整的《申报机构信息表》(附件5);

  2.填报完整的所申报子项《2016年建材抽样检测报价单》;

  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复印件、CAL质量监督资质证明复印件、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

  4.所申报子项《2016年建材抽样检测报价单》中所列各类产品检测项目检测能力资质证明复印件;

  5.政府部门产品监督抽查委托协议(合同书)或其它能够证明近三年承担过政府部门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的文件资料;

  6.其它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首页均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并装入信封密封,信封上请注明机构名称、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及“申报XXXX子项”字样。

  (二)评选。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机构进行评选。

  (三)结果公布。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www.bjjs.gov.cn)公布选定的建材检测机构名单。

  (四)其他事项。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9层

  联系人:余芳、陈波

  联系电话:(010)59958977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建材抽样检测报价单(建筑节能子项)

            2.《2016年建材抽样检测报价单(墙材革新子项)

            3.《2016年建材抽样检测报价单(建材监管子项)

            4.《2016年建材抽样检测报价单(散装水泥子项)

            5.《申报机构信息表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附件:附件1《2016年建材抽样检测报价单(建筑节能子项)》.doc

附件:附件2《2016年建材抽样检测报价单(墙材革新子项)》.docx

附件:附件3《2016年建材抽样检测报价单(建材监管子项)》.docx

附件:附件4《2016年建材抽样检测报价单(散装水泥子项)》.docx

附件:附件5《申报机构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