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年轻院士李宁涉转移科研经费遭批捕 农大被称李老板

21.10.2014  07:14
原标题: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

  从“最年轻院士”到犯罪嫌疑人

  【特别报道】农大教授李宁“科研涉腐”调查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张燕|北京报道

  10月10日上午,中纪委官网发布科技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证实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已被依法批捕。

  据通报,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涉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人承担的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早在今年6月,李宁就已被吉林省检察院带走,其涉嫌将一笔科研经费转移到自己公司的账户,具体金额不详。在此之前,他的一名负责公司运营的学生已被司法机关控制。

   最年轻的工程院院士和上千万的科研经费

  52岁的李宁曾是业内最炙手可热的中青年科学家之一。李宁少年成名,16岁考入江西农业大学,29岁获得中国农业大学博士,45岁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除了是“中国工程院最年轻的院士”以外,李宁更是中国克隆技术的领军人物,获得过国家最顶级的科技奖项,是多项大中型科研项目的带头人。

  动物遗传是李宁多年来潜心研究的核心。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2000年,李宁带领团队克隆出了3只转有人α抗胰蛋白酶基因的转基因山羊,之后“一举成名天下知”。接着,李宁在该领域获得了更多更高的学术成就,其中不乏国内动物遗传领域的原创性工作:首次克隆了鸡性连锁矮小基因,发现了鸡抗白血病病毒的基因座……2003年,他更是凭借《猪高产仔数FSHβ基因发现及其应用研究》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一等奖空缺)。

  丰厚的学术成果为李宁带来了多项科研项目的邀约。公开资料显示,李宁曾担任863项目现代农业领域和生物反应器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转基因生物培育重大工程副总工程师、国家重大研究计划生育与生殖专项专家组副组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学术带头人……20多年来,李宁仅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等三大科研计划获得的项目就至少22项,其他参与的大小项目更是难以计数。

  与此同时,李宁还是这些项目课题的评审。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身份,早在2008年就引起其他专家的不满。2008年,有人在网上举报,李宁在一项国家级的水禽开发项目中没有回避,导致评审结果出现严重不公正。举报人称,李宁仅在投票时进行了形式上的回避。

  根据一名知情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的描述得知,这类申请人兼任评审的事情在国内并不罕见。“学术界内有资格拿到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类别就那么几个,领军人物也很有限,很大程度上都是在这个范围内轮流。”更有学者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很多时候就算当事人不想承担有些课题,“但学校或者单位都会要求你去申请,因为这和荣誉有关。”

  呈井喷式的科研项目带来的是成百上千万的科研经费。根据《中国青年报》之前所做的调查,在李宁领衔的众多科研项目中,仅“猪、鸡重要经济性状遗传的分子机制”课题专项经费即为1581万元,周期3年。这一项目由7个研究课题组成,包括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等单位。其中,由李宁主持的“表观遗传和miRNA影响性状形成的机制”的单项课题经费为384万元。“家大业大”,李宁在农业大学可谓“财大气粗”,人人称其为“李老板”。

   “李老板”的学术和生意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李宁此次被逮捕主要是因为涉嫌将部分科研经费以“外包”的名义转移到了其名下的公司账户。而根据之前国内一些媒体的报道,“李老板”之名名副其实,其名下有多家生物技术公司,分别在北京和无锡等地。

  据媒体报道,李宁在“商界”可谓身兼数职。如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北京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与副董事长;北京济福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济福霖”)股东与经理;无锡科捷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中,北京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济普霖”)在李宁参与的众多科研项目中,一直扮演着合作公司的角色。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6年到2011年,中国农大和济普霖合作的项目至少有21个,其中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最多,有5项,这个由国务院在2008年7月的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科研项目,总投入逾200亿,跨度12年。李宁是该重大专项的副总工程师。

  据了解,一家公司以合作单位的身份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在业内一直是被允许的操作规则,而该类公司的选定缺乏相关的规范准则。根据调查得知,李宁或涉嫌将科研经费截留或转移到济普霖名下。而这种情况在业内并不罕见。一名大学教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大家都会想方设法把批下来的科研经费“花光”,因为根据规定,剩余的经费都要交回,“谁也不想把到手的钱再退回去”。

  而李宁旗下的另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济福霖,则担任了研究成果转让的角色。

  根据媒体报道,从2010年11月开始,在李宁以济普霖名义申请的12项专利中,至少5项转让到了济福霖名下,均跟李宁承接的国家课题相似,其中包括《一种动物体细胞克隆方法》、《一种从转基因牛乳中纯化重组人α-乳清白蛋白的方法》等。

  这5项中又有3项转让给了其他公司。其中,《一种动物体细胞克隆办法》,转让给了位于河北涿州的保定温氏种猪育种股份有限公司。资料显示李宁任职该公司总经理。

  上述从济普霖转到济福霖的专利中,另外有两个关于奶牛的专利,在2011年先后转给了一家公司,即“无锡科捷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上面几家公司一样,科捷诺一样有李宁的影子。公司资料显示李宁是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科研项目=自动提款机?

  有媒体统计,在近年曝光的科研腐败案中,由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所致的腐败问题占比较大。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约四成,这意味着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某高校管理者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科研资金流失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国家现阶段对科研项目人力成本的投入不到位。例如,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劳务费最高不能超过资助经费的15%,但是该费用只能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如参与课题的博士生等)。该管理者认为,老师们作为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难免心理不平衡。

  其次,根据《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已完成验收课题的结余经费,经归口部门批准后,可留给依托单位用于补助科研发展支出。换言之,该课题的负责人仍需要将结余费用上交。目前业内的普遍做法是留给课题负责人支配,作为补助支出。但是由于该经费已不再属于在研项目经费,管理相对宽松,最后常常不知去向。

  《中国经济周刊》调查得知,贪腐科研项目方法可谓“花样百出”。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编制虚假预算,通过联合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套取专项科研经费。在此次曝光的7名教授经费套现的事件中,已被判刑的陈英旭即利用该手段将近千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冲账套现。

  此外,部分科研人员钻经费管理的空子,进行横向经费(课题组承接来自企业、学校等平行单位的科研项目)和纵向经费(课题组申请的国家级、部委级的科研项目)的“互换”。部分科研人员将能够正经花的钱都凑到纵向的账目上,纵向经费中一些实在走不了的账,则依赖横向经费抵销,用不完就塞进自己的腰包。

  劳务费也是科研经费流失的一个渠道,有科研人员编造劳务名单冒领“劳务费”,更有人按照可报销的项目去做账,将“吃喝玩乐”的费用记在科研项目上。

   科研管理体制:为何政府与市场双失灵

  葛丰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披露,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因涉嫌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已被依法批捕。

  这则看似令人震惊的新闻,对于任何一位稍稍知悉中国科研管理实际状况的人士而言,实则不过是意料中事。毕竟,排除未必理性的对于科研人员不切实际的泛道德要求,科研人员作为职业人群中的一支,同样很难摆脱“经济人” 各项基本假设。

  亚当·斯密早在1776年就已指明,人们在参与经济活动时,若发现相较于寻利活动的寻租活动,能以更少的经济成本获得更多超额收益,便会倾向于放弃寻利活动而选择寻租活动。中国当下的科研管理体制,正是这样一种很容易让科研人员发现,寻租比之寻利更能获得超额收益的体制。

  中国的科研管理体制与几乎一切不再适用的过渡性体制一样,充斥着政府与市场双失灵的弊端。这些弊端主要体现在:一方面,由于市场发育不全,这类体制往往寄望于通过政府有形之手,深度介入市场机制无法实现自发扩展的特殊领域。譬如科研领域,目前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连年实现大幅度增长,已经达到了世界第二的水平;但在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特有的激励与信息等方面的欠缺,政府的介入往往在放纵市场失灵的同时,反而在客观上营造出内部人控制、寻租的“乐园”。

  其实只消看看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预算软约束即可明了,中国的科研管理体制不仅不可能种瓜得豆,而且还只会因为以下四点特殊性而进一步放大预算软约束下的逆向激励。这四点特殊性具体来说就是:其一,科研领域因其高度专业性以及相对小众化,存在极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与不透明;其二,科研活动因其高度不确定性,再加之基础科学与人文社科等部门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因此,相较于企业更难进行绩效考核;其三,中国的科研管理部门是目前所剩不多的既是运动员(项目发放)、又是裁判员(项目考核)的计划体制“残余势力”;其四,中国现阶段急于实现的“科技进步”在基本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很可能进一步加剧前述三项预算软约束。

  李宁被捕其实不过是揭开了长期笼罩在神秘面纱下问题的一角。为今之计,如果中国并非叶公好龙式地意图取得科技腾飞,那就不应当继续沉浸在“大多数课题实施的情况是好的”、“违法违纪现象是极少数”等自我精神告慰中。中国的科研管理体制,已经到了不改不行,不大改、不彻改不行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