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附近应聘空姐要小心
以解决从事航空相关工作为由进行的诈骗占到了全部涉航类犯罪案件的70%,而被骗对象主要以旅游或航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为主。昨天是国际民航日,顺义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涉航类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
机场周边设骗局
此类案件中,被告人往往冒充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或虚构自己与航空公司领导关系熟,利用网络、非法中介和虚假校园招聘等多样形式,谎称可以帮助介绍进入航空公司等相关部门工作,其中介绍做空乘或地勤类工作居多,之后再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
“为了乔装成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被告人往往购买飞行服、行李箱,置办工作证、登机证,出入机场及航空公司,将受害人约到机场周边的航空公司、机场附近及周边公寓,让对方丧失警惕。”顺义法院刑庭庭长刘军说。
此外,为了让骗局更逼真,以貌似合法的形式迷惑被害人,有的被告人还打着航空劳务服务公司的幌子进行招聘。通过与旅游学校、航空职业技术学校签订劳务委托协议,与被害学生签订《就业推荐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等方式实施诈骗。此类案件占假借解决航空相关工作为由进行诈骗的案件的15%。
作案手段智能化
据统计,团伙作案占涉航类诈骗案件的35%。其中,部分被告人曾在航空公司工作,或者与航空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对航空人员的招聘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被害人的辨别难度。比如,在王某诈骗案中,王某的姐姐是国航地面服务部培训管理室经理,但他谎称其姐是国航副总,主管培训和招工,可以帮人安排机场工作,以此收取多名被害人报名费、封口费、打点费。
此类案件还呈现犯罪手段智能化、网络成主要作案平台的特点。被告人通过招聘网站、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在2010年以来审理的此类案件中,利用虚假网络、现代科技进行诈骗或者在虚假网络交易的增长幅度达83%。
“受害人以航空专业学生为主,主要集中在某些旅游、航空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法官宗晓妍表示,职业类学校就业指导形式单一,很多学生的就业引导不够,又比较容易受到外界诱惑,陷入诈骗陷阱的几率就比较高。(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颜斐)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