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通报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23.11.2018  20:43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数的快速增长,交通事故频发,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也不断增长。近日,房山法院召开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对近三年来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统计,2016年以来,房山法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5523件,占一审民事侵权案件的86.47%。其中,2016年、2017年,房山法院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数量分别为1524件、2275件,2018年1-10月为1724件。近三年,收案数一直处于高位,今年前10个月收案量比去年同期(1458件)增长超过18.24%。

  从房山法院近三年审理情况来看,该类案件主要呈现六大特点:一是非诉处理比例小,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二是经济指标逐年增长,诉讼标的金额逐年增大;三是调撤率偏低,案件审理难度大;四是诉讼主体较多,法律关系复杂;五是自然人被告多不配合,案件送达困难;六是鉴定比例极高,审理周期较长。

  通报会上,房山法院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和自身特点,推出三项积极举措,稳妥处置相关案件。

  一是专业法官制度及“1+1+1”的审判团队建设。由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适用法律和审理程序方面有自身特色,类型化特征明显,房山法院采用了由专业法官组建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模式集中审理此类案件,即主要由民一庭副庭长杨素娟带领四级高级法官隗爱卿、刘洪刚等参与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调解以及疑难案件的研讨工作。此外,房山法院推进建设交通事故案件“1+1+1”的审判团队,出台《房山法院民一庭助理、书记员职责规定》,以制度化的方式明确审判团队各组成人员职责,建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默契搭档、配置得当的审判模式。

  二是“三点连环+”的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格局。为顺应司法改革方向、优化审判资源配置,2017年3月,我院以诉调对接中心和立案二庭为轴心,整合人民调解员、民商事审判庭及六个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资源,抽调年轻业务骨干承担全院的诉调及速裁工作,创立“三点连环+”的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格局。“三点连环+”机制极大地解决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审判压力,实现了“少数的速裁法官解决多数的简易案件、多数的后端法官解决少数的疑难案件”的预期目的。2017年,我院陆续组建诉调对接中心和18个速裁团队,配置 19名法官助理,18名聘任制书记员及16名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平均年龄30岁。2017年,在“三点连环+”机制的高效运转下,诉调对接中心和立案二庭以少数的人民调解员和15%的员额法官审结了全院77%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959件。多元化解与繁简分流工作居全市法院首位。

  三是探索适用“便签式辅助送达法”。为妥善解决交通事故类案件中自然人被告送达难、当事人缺乏诉讼能力而导致多次开庭、制约审判效率等问题,我院在案件送达中探索适用“便签式辅助送达法”。“便签式辅助送达法”,即在送达程序中除常规送达起诉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鉴定文书、民事判决书等诉讼材料外,以添加便签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法官联系方式、出庭注意事项、开庭应携带材料细目及后继执行注意事项等。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民一庭交通事故赔偿组共收案426件,适用“便签式辅助送达法”送达案件303件,较之未适用“便签式辅助送达法”的案件,成功送达率(非公告送达)提升36%,一次庭审结案率提高55%,判后自动履行率涨幅达30%,有效助力审判效率提升。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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