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昌平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

02.03.2017  00:41

为建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保护昌平国家一般气象站探测环境不受破坏,2月28日,昌平局副局长张宏基、副局长王健军和业务科田东霞赴昌平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就落实《北京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工作进行沟通座谈。  

座谈中,张宏基详细介绍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专项规划》中昌平气象站的探测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分局局长李晋指出,这次沟通座谈很必要也很及时,规划部门需要了解气象站的明确保护要求,《专项规划》中对昌平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清晰、要求严格,将结合本地区规划内容合理安排远近期实施项目,在审批气象站周边可能影响探测环境建设项目时将提前与昌平局沟通,把“征求气象部门意见”作为一条重要内容加入工作程序。

国土分局局长汪少群也表示将大力支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在行政审批中把好关,及时沟通、做好预防。

通过座谈,气象与相关部门达成共识,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将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关口前移,杜绝探测环境破坏的情况发生;二是加强联系与合作,明确双方日常沟通的科室与联系人,建立日常协作机制;三是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影响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违法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查处。

同时,昌平局向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送上了《昌平区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专项规划﹥有关事宜的函》,并附送了《专项规划》纸质版与电子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资料和书籍。